我在蘇南農村的故事

大自然給我們的最終期限是立秋后不能蒔秧,大家都明白,立秋后氣溫開始下降,稻穗不會灌漿,收獲的只會是癟谷。我們在36℃-37℃的高溫下,每天要勞動17—18個小時,還要與蚊蟲、螞蝗甚至毒蛇相伴。

責任編輯:馬莉

當年一個全勞力一天只賺五到六毛錢

上世紀70年代初,為了落實毛主席“以糧為綱”的最高指示,蘇南農村放棄了具有三千多年歷史的“一稻一麥”二熟制的種植規律,創造了二稻一麥即雙三制的種植方式。在當時官員的構思中,多種一熟水稻,就可以多收一熟稻谷,糧食自然就增產。有些人民公社還理想地提出了“二綱夾一千”的畝產指標,國家在農業發展綱要中,設定長江以南農田畝產谷物為800斤,而地方干部的目標是麥子一熟800斤,前季稻1000斤,后季稻800斤,每畝總產達2600斤。這樣的產量在科技高度發達的今天,也難以達到。多種一熟水稻,就意味著在同一時間內,要投入一倍的勞動力和化肥、農藥、種子等,當時經過核算,蘇南地區每畝田需投入110個勞動日以上,那時候每個工分的分值都很低,一個全勞力一天只能賺五或六毛錢,個別生產隊還有倒掛現象。

師傅一天僅六毛一分錢,比學徒還少八分錢

我跨出校門那一年,父親擔任生產隊飼養員,勤奮老實的勞動態度,得到工作隊長龔炳臣的關注。一次老龔在視察豬舍時,父親向他提出,能否讓兒子到隊辦廠工作。龔隊長考慮我家中的特殊困難,同時本人也持有一張“文革”中的高中文憑(其實我們整個初高中階段只在學校呆了三年多),就點頭同意了。當時能進“隊辦廠”工作已是令人羨慕的行當,但一年中三個農忙季節必須回家務農,我們這種職業定性被命名為“亦工亦農”。平時在小工廠勞動的工分值要掛靠所在生產隊的工分值。

記得1973年,因我尚在學徒階段,每8小時得0.9個工分。我所在的北祁頭生產隊每個工分是0.77元。這在當時是中上水平,我勞動8小時得到0.69元,加班另算。而我的師傅曹根興,是1950年代畢業的技校生,手藝很高,自然災害時由無錫油咀油泵廠下放回家當農民,在隊辦廠得到最高工分,每8小時得1.3工分,但他所在的白水蕩生產隊每個工分只能0.47元,師傅勞動一天得到0.61元,比學徒要少拿8分錢,其政策依據就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江南一帶有幾句調侃人的民諺:“大王不如土地,老板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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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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