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關于經濟功能區的地方立法為何大修?
如果在稅收和土地等方面沒有額外的優惠,那各地所比拼的其實是營商環境,其中就包括完善的制度環境。
在此次的《條例》修訂中,廣州開發區爭取到“市級權限,能放則放”。
廣州開發區在2020年為企業推出海外侵權責任險,“這保證企業打得起官司維得了權”。
(本文首發于2024年11月28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錢煒
黃埔政務服務中心企業服務區內,工作人員正在為企業進行一對一的答疑。
60%的中國企業在出海過程中遇到知識產權方面的訴訟時,都選擇不應訴。這是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局副局長陳光輝所掌握的數據。
原因很簡單,海外高昂的訴訟成本使得企業望而卻步。
廣州開發區向來重視保護企業合法權益,2024年11月1日起,廣州開發區的企業在出海過程中面臨類似的知識產權困境時,尋求開發區的支持更將有法可依。
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明確提出,“管委會應當加強知識產權協同保護,優化知識產權保險業務,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維權服務體系和糾紛解決機制?!?/p>
成立于1984年的廣州開發區是首批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之一。1987年頒布實施的《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下稱《條例》)是全國首部關于經濟功能區的地方立法。
過去37年間,該《條例》起到了為開發區企業保駕護航的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條例》當中部分內容在當下已有些“落后”,修訂的契機隨之而來。
從1998年到2002年,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別與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廣州出口加工區、廣州保稅區施行“四區合署”型管理體制,全區規劃面積由9.6平方公里擴大到78.92平方公里,統稱“廣州開發區”,現與黃埔區合署辦公。
廣州市黃埔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黃嬌娥深度參與此次修訂。在她看來,《條例》從1987年的立法到此次修訂,目的就是進一步發揮廣州開發區的改革開放前沿陣地作用,鼓勵先行先試。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廣東中心。
“要給予投資者信心”
1984年,廣州開發區成立之初,相關的法律條文幾乎空白。管委會那時下設三個工作處,其中就包括條法處。
黃嬌娥回憶,廣州開發區從成立伊始就高度重視立法工作,專門成立條例法規處,聚焦廣州開發區的各類法規和制度設計。因為招商談判和對外宣傳中,外商最重視白紙黑字的法律依據。
這與1987年《條例》出臺的初衷相同——向外商表明廣州開發區的立場,一旦引進他們,定會遵守規則?!斑@能給予投資者信心”。
《條例》的出臺使得廣州開發區擁有更高的管理權限?!稐l例》中寫道,“開發區管委會代表廣州市政府,對開發區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協調廣州市各部門和各單位有關開發區的工作?!?/p>
當時流傳的說法是,為投資者提供在廣州開發區一次性完成各項審批手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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