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規:發現“鬼秤”,市場主辦方也要重罰
集市主辦者發現經營者從事計量違法行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縱容的,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顧策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聞發布會現場。李濱 圖
2025年1月9日上午,為打擊利用電子計價秤進行計量作弊、“缺斤短兩”等違法行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管理新規。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計量司副司長劉洪彬在會上介紹,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期對《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并出臺了《電子計價秤型式評價大綱(試行)》《電子計價秤檢定規程(試行)》兩項計量技術規范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校對:星歌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