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劉強東的大紅包是否要交稅?爭議“偶然所得”
江蘇省稅務局政策咨詢電話12366回復南方周末記者稱,目前,稅務機關已關注到劉強東向當地村民派發紅包的事情,具體情況還在核實了解當中,所涉個人所得稅問題無法進行準確答復。
“如果征稅,不僅會對個人正常社交行為造成過度稅收負擔,實際征管中也難以實現應收盡收?!眳切娬f,稅收的征收不應損害公序良俗,個人派發的現金紅包不需要繳稅這一共識,體現了稅收政策在平衡稅收征管與公序良俗之間的考量。
責任編輯:錢煒
2025年1月8日上午,江蘇宿遷市宿豫區來龍鎮光明村熱鬧非凡,村民們齊聚一堂,領取劉強東派送的紅包。(視覺中國/圖)
這不是劉強東第一次向鄉鄰派發大額現金紅包。但2025年1月初的回饋鄉鄰舉動,卻引發了一個討論,并成為輿論熱議話題:受贈人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什么是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偶然所得”?是否所有具有偶然性質的所得都算“偶然所得”?這些問題長期有爭議。在稅務實踐中已經發生過此類引起爭議的事件的前提下,無論從立法層面還是稅務實踐層面,都沒有徹底解決這個問題。
個人所得稅法施行之后,學術界關注到“偶然所得”存在界定不清、適用范圍擴張等問題。2018年修訂的個稅法和個稅實施條例,原本已廢除“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之條款。但一年之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一紙公告,將部分“其他所得”重新納入“偶然所得”。
劉強東是京東集團創始人。僅就他此次回饋鄉鄰活動而言,有受訪學者指出,個人之間贈與現金,受贈人的所得不屬于中獎、中彩、得獎性質,也不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各類文件明確的應按偶然所得征稅的13種情形中。個人受贈大額現金紅包,雖然的確具有偶然性,“但它并不必然屬于個人所得稅法當中的偶然所得”。
稅務機關已關注
《瀟湘晨報》報道,2025年1月8日一大早,在劉強東的老家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來龍鎮光明村,劉強東為鄉鄰送來了老年手機、電動自行車、助聽器等年貨。
活動現場圖片顯示,劉強東在2025年1月7日一封寫給老家鄉親的拜年信:為村里60歲以上的老人每人準備了1萬元的現金紅包,為自己在光明村讀小學時所有在校老師,每人準備了10萬元的現金紅包。拜年信的落款是劉強東。
據報道,有運鈔車和警車將現金送到了光明村現場。光明村黨委書記張立新接受采訪時表示,此次年貨發放村里1500戶,家家都有份。光現金紅包就發了1500萬元,總金額超過了3000萬元。
這不是劉強東首次回饋鄉里。根據公開信息,2015年春節,劉強東攜妻子回到老家,給全村650余名60歲以上的老人每人發了一萬元的“春節特別紅包”。2018年,他為全村800多戶人家送去春節大禮包,包括雞鴨魚肉和家電等生活用品。2024春節,劉強東給村里送了羽絨服、堅果禮盒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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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