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房子怎么分?最高法公布相關案例
在父母為子女婚后購房出資、夫妻間給予房產等具體案件法律適用中,不作“一刀切”規定,強調在以出資來源作為分割財產基礎的前提下,要綜合考慮婚姻關系存續時間、共同生活及孕育情況、離婚過錯等因素,公平公正處理。
責任編輯:錢煒
(視覺中國/圖)
200萬,這是近三年來,全國法院在一審審結的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數,其中,離婚糾紛案件約有150萬件,占比近八成。2025年1月15日,最高法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下稱“司法解釋”)的新聞發布會上披露了這一數據。
離婚糾紛中,財產分割一直是焦點。而近年來,涉案標的額增大、財產類型多樣化,婚姻家庭與財產領域問題交織,疑難復雜案件增多。
結婚前購買的房子,結婚后在房產證上添加了伴侶的名字、登記為共同所有,但等到離婚時,這套房該怎么分?結婚時,一方父母為新人出資購房,等到離婚時,房產又如何分配?
在發布司法解釋的同時,最高法還公布了一批涉婚姻家庭糾紛典型案例,提到了兩則離婚財產分割的相關案例。
婚前房產
2009年1月,崔某某與陳某某登記結婚。1個月后,陳某某將其婚前購買的房屋轉移登記至雙方名下。雙方婚后未生育兒女,共同生活11年后,兩人因家庭矛盾分居。
2020年,崔某某提起訴訟,請求判決其與陳某某離婚,并由陳某某向其支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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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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