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的反叛者與開拓者:“小兒子們”引領了科學革命?
兄弟姐妹可能注定要爭奪父母的寵愛,但他們在自己家庭中采取的特殊策略是由他們成長的特定環境決定的。一般來說,長子往往比弟弟妹妹更自覺,主要是因為他們是父母的后盾,而幼子往往更合群、更外向、對經驗更開放(從不服輸的意義上來說)。
責任編輯:陳斌
為什么有的人生來就顯得桀驁不馴、積極進取、渴望叛逆與創新,又有的人似乎從小就循規蹈矩、墨守成規、不愿質疑與冒險?
這個話題總是能夠勾起人們的興趣,也存在過無數個從不同角度出發的答案,其千門萬戶與千人千面也足以讓人放棄尋求“終極答案”的欲望。而如果把問題題干縮小,比如說那些做出顛覆性成就的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特質,答案也許就會更具參考價值。
從繼承權說起:先天與后天,“命“與“運”
近年來,“原生家庭”(family of origin)突然之間成了一個熱門話題。論者從各個角度論證,個體的原生家庭會對這個人的一生產生決定且不可逆轉的重大影響,諸如“原生家庭幸福會治愈一生”“用一生治愈原生家庭的不幸”的說法隨處可見。
不少理論認為,原生家庭的因素確實會影響一個人的性格特征、思維方式、行為模式,畢竟人生的頭二十年幾乎可以決定一個人的人生軌跡。
而在“原生家庭”之外,所謂“基因彩票”的理論也進一步證明,父母賦予孩子的基因同樣會在一個人呱呱墜地之際就為他或她的一生寫好了“源代碼”。
而無論是“原生家庭”還是“基因彩票”,這些理論絕不是在鼓吹“先天決定論”,更不是贊同“人生來就不平等”與類似的叢林法則甚至是優生學理論,而是號召早已經過“自由、平等、博愛”洗禮的現代人,重新嚴肅審慎地認知這些先天因素的重要性。
先天的“命定”,重要性絕不在后天的“運勢”之下?!盎虿势薄狈Q得上是“命定”,而“原生家庭”卻介于“命定”與“運勢”之間。所謂“養恩大于生恩”,一個人無法選擇自己出生在哪個家庭,但其生長發育的過程卻是可塑造的。即便是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他們經歷感受的“原生家庭”也是不盡相同的。史上有不少流行的俗語就總結了類似現象,比如“龍生九子各不同”“老來子受寵”“長兄如父”的說法。
就出生次序而言,長子與幼子會在生長發育中得到特別的對待,人生歷程也明顯區別于其他兄弟姐妹。這當然是源于樸素的人性,也會繼而形成種種偏好、風俗、習慣乃至法律。最為顯而易見的是,世界各大文明都發展出了有關長子/幼子的獨特風俗習慣,在繼承法上也有相應的側重與偏好。
“頭生子獻祭”,是東西初民都有過的習俗。以發源于近東地區的亞伯拉罕諸教(天啟宗教)為例,宗教律法里就提到過“凡是頭生的都要歸神”,亞伯拉罕獻祭長子以撒就是最著名的一段掌故。中國先秦時代典籍如《墨子》也記載了類似的“殺長子而食”的習俗,古人相信這種習俗有益于后面出生的孩子,也就是“宜弟”。
東西方的初民社會各自演化出要把長子殺掉的習俗,背后展現的是一種對超自然力量的敬畏:向上天/上帝/諸神獻祭頭生子與第一批莊稼,之后的人丁與收成方能興旺。
而在文明進步之后,“長子繼承制”則慢慢浮現。長子最為年長也最為得力,天生就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也順理成章地逐漸化身為唯一繼承人,在東方有嫡長子繼承制,在西方則有日耳曼法,其目的都是以長子的力量來守護家族資源(土地與財產)的完整,杜絕家族內部不必要的繼承權糾紛。
中國古代自西周之后逐漸形成的宗法制度,也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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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吳依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