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無人繼承被收歸國有:應擴大繼承人范圍丨快評
在當前的繼承法規定之下,如果一個人沒有法定繼承人,又不想將來遺產被收歸國有的話,同樣應該早點立下遺囑,規劃好自己死后的財產去向。當然,如果你和某幾位親戚關系不好,不想把財產留給他們,那可以提前立下遺囑,把財產只分給自己喜歡的人。
責任編輯:陳斌
前段時間,一條“上海老人離世430萬元存款和1套房無人繼承”的新聞沖上社交媒體熱搜榜。三年前,上海老人葛老伯在家中猝死。去世時,葛老伯是獨居家中,雖然他曾經有一個女兒,但女兒未曾生育且早于葛老伯去世,葛老伯的老伴、父母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都已經去世,已沒有法定繼承人。葛老伯的堂弟夫婦要求分得其全部財產。但法院判決,堂弟夫婦分得葛老伯財產中的130萬元,一套房產被認定為無主財產,經拍賣、變賣后所得收歸國家所有,300萬元存款也正在被認定為無主財產的公示程序中。
無獨有偶。北京41歲的趙女士因病去世,留下包括房產和銀行存款在內的數百萬元遺產。趙女士終身未婚,父母也早已離世。由于她生前未立遺囑且沒有法定繼承人,其叔叔、姑姑、舅舅、姨媽等多位親屬走上法庭,稱自己曾對趙女士有過不同程度的照顧與陪伴,主張遺產分配。法院最終判決,趙女士的房產歸國家,其他遺產根據每個人對趙女士照顧多少進行分配。
無法定繼承人的財產被收歸國有,合法嗎?根據自2021年元旦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遺產的處理,死者有遺囑的,按遺囑處理,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處理。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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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吳依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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