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位服刑者的妻子過小年丨記者過年
我們談起她丈夫時,就像兩個熟悉的朋友在談論某個不在場的家屬一樣,而不是一個罪犯。她會跟我吐槽丈夫的急躁脾氣、對她在案件上遲鈍的不滿,但她大多選擇默默包容,“想到他還在踩縫紉機,就覺得自己的委屈不算啥,哈哈哈哈”。
責任編輯:何海寧
易松齡的父母和妻兒,羅文文為左一。南方周末記者吳小飛攝
見到羅文文(化名)的那天,是農歷小年。她在居住小區附近的一個路口等我,身材清瘦嬌小,留著過肩長發,皮膚白凈,看起來二十多歲。跟刻板印象中的川渝姑娘不一樣,她講話語速很慢,語調也很柔和,看到我靦腆地笑了笑。
90后的她已經是一個12歲男孩的媽媽了,在20歲的時候,丈夫因為買賣仿真槍被判無期徒刑,目前已經服刑接近13年。丈夫被抓時,胎兒只有4個月大。過去的這些年,她沒有舍棄丈夫,為了便于定期探監,還搬到了丈夫服刑的省份打工,同時為了案件能夠改判,一直努力奔走著。
采訪期間我倆拍了一張合影,同齡的我們最大的區別就是發色。她的烏黑柔順,而未婚未育的我反倒整體偏灰,還有不少白發。不明所以的同事看到照片后還安慰我:你操心的事情比較多,不一樣。
可見在漫長人生里遇到的每一件事,只有自己能決定它的顏色。
“精神上完整的家”
2013年,羅文文的丈夫被宣判無期,入獄后的探監,丈夫先提了離婚。那時候羅文文才21歲,孩子只有幾個月大,似乎離婚對她來說,以后的人生可能性更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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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吳依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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