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億起,珠海出讓20年路內停車經營權,官方最新回應
“7.3億起!珠海,要賣23798個停車位……”一石激起千層浪,項目還在招標中,網上的討論便絡繹不絕。近日,珠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珠海市市政道路路內停車泊位經營權有償出讓”招標公告,引發市民關注。
出讓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此次出讓模式是否合理?未來是否會造成珠海路內停車收費上漲?新增的1萬余個停車位如何設置?針對市民關注的問題,日前,南都記者采訪了項目招標人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熱議,7億余元出讓20年路內停車經營權
“出讓珠海市(不含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市域內市政道路路內停車泊位經營權,出讓期為20年,首期出讓停車泊位共23798個(包括存量停車泊位和新增停車泊位)、未來新增停車泊位,停車泊位出讓費為732026480.00元,單個停車泊位經營權年度有償出讓費最低價為1538.00元,最終以中標人的中標價格為準?!苯?,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發布了一則關于《珠海市市政道路路內停車泊位經營權有償出讓》的招標信息,其中不少內容引發市民關注。
“出讓后,收費標準誰來管控,是不是意味著路內停車要漲價了?”市民林先生說,他家是老舊小區,停車位緊張,有時候下班晚只能停到路內的停車泊位,這些收費問題跟市民生活息息相關,希望有科學的管理辦法。
珠海市民王先生還注意到,招標公告中提到中標企業還將新建路內停車泊位?!拔壹腋浇緛砭褪请p向兩車道,一側建了停車位,上下班高峰期總會堵車,后續還新增的話,是否會進一步影響交通?”王先生如是說。
記者發現,招標公告中指出,珠海市市政道路路內停車泊位經營權有償出讓不屬于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模式。對此,也有市民還提出,2024年12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項目規范實施工作的通知》,其中特別提到,路側停車服務、垃圾清運服務等不涉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經營權或收費權轉讓等,不得采取特許經營模式。雖然招標公告中表示“出讓不屬于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模式”,但公告具體內容卻更接近特許經營模式,如采取的是獨家中標經營、出讓期長達20年、涉及范圍廣等,“此次有償出讓是否符合國家發改委要求?”
珠海城管回應,路內停車泊位屬于政府定價
招標公告顯示,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系珠海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珠海市市政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公共資源管理部門,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本項目中標人,依據相關規定,與中標人簽訂協議。
面對市民的疑惑,南都記者特聯系此次招標公告的招標人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焦點1:為何此次要出讓經營權?是否今后全市路內停車均計劃采用這一模式?
珠海城管:為進一步規范路內停車泊位的經營管理
對此,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表示,珠海市自2009年開始投資建設路內停車泊位約1萬個,目前珠海市路內停車泊位由市屬國企負責經營管理,相關收入作為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上繳財政。為進一步規范路內停車泊位的經營管理,根據有關要求,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經營單位,自中標之日起20年內對市政道路路內停車公共資源實行有償使用。
焦點2:此次出讓未來是否會造成珠海路內停車收費上漲?
珠海城管:嚴格按照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執行
對此,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稱,依法規劃和設置的道路停車設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屬于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范圍,出讓后將按政府定價有關規定和程序管理。在此次公開招標文件的《出讓協議》中也進行了明確,路內停車泊位收費嚴格按照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執行。
此外,考慮到出讓期比較長,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物價上漲、停車泊位設置數量變化等原因,有可能出現停車收費標準需動態調整的情況,在《出讓協議》設置了中標方可以提出調價申請的機制,但需中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提出調價申請,中標企業不得擅自調整服務費標準。
焦點3:珠海哪些道路會新增停車泊位?是否會進一步影響交通?
珠海城管:首次新增停車泊位14570個,實行路內停車動態調整機制
對此,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回應,目前珠海存量停車泊位9228個(已建咪表停車位),首次新增停車泊位14570個為劃線準備建設收費設施的停車位。根據《珠海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工作指引》,珠海市實行路內停車動態調整機制,路內停車泊位設置將定期評估交通流量、停車需求及周邊用地情況。在停車矛盾突出且道路條件允許的區域新增路內停車泊位;同時,對于影響動態交通、路內停車泊位利用率較低或周邊停車缺口較小的路段,將逐步取消路內停車泊位。
焦點4:出讓是否違反國家發改委要求?
珠海城管:出讓不涉及道路產權移交和固定資產投資,符合規定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表示,結合《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路內停車泊位經營權有償出讓不能采用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模式的關鍵在于:一是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涉及產權移交,而本次有償出讓的是市政道路劃設車位的經營權,不涉及到道路相關產權的移交;二是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方需承擔項目固定資產的投資建設,但本次市政道路路內停車經營權有償出讓不涉及固定資產投資,故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開展珠海路內停車泊位經營權有償出讓工作符合相關規定。
焦點5:為何出讓20年如此長的時間?
珠海城管:合理的經營期限能夠更好促進市政道路公共資源有效利用
為何出讓20年如此長的時間?是否合理?對此,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表示,前期改造以及運營管理、收益回報等均需要一定周期,合理的經營期限能夠更好促進市政道路公共資源有效利用,同時為市民提供連續穩定的停車服務。在參考周邊城市等綜合考慮下,約定出讓期限為20年。
焦點6:每個車位每年使用成本1538元是否過低?
珠海城管:按珠海目前停車位收益情況,并參考調研樣本城市底價確定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表示,按照珠海目前停車位收益情況,并參考調研樣本城市底價,確定單個停車泊位出讓經營權年度有償使用費底價為1538元。預算的金額是按照單個停車泊位經營權年度有償出讓費1538元×首期出讓停車泊位 23798個×出讓期計算。
珠三角城市做法不一,廣州、深圳收回
記者在網上搜集了珠三角其他城市對于路內停車泊位管理模式,有城市收回,也有城市在出讓,做法不一。
《廣州市停車場條例》在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稐l例》實施后,廣州市城市道路臨時泊位逐步實行政府直接監管。其中,中心六區(越秀區、荔灣區、天河區、白云區、海珠區、黃埔區)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由市交委負責管理,外圍五區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由屬地區交通部門進行管理。
深圳更是“直管”路邊停車位。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于2013年6月成立,隸屬于深圳市交通運輸委,是路邊停車收費項目的牽頭單位。報道中提到,政府部門“直管”路邊停車位,其獨特之處不僅在于用智能化的收費系統取代飽受詬病的現金模式,還在于它通過專門立法,專門成立事業單位,使整個收費項目變成了純粹的政府行為。
而佛山、中山等一些城區,則采用出讓路內停車泊位管理方式。2022年12月,佛山市三水區交通運輸局關于佛山市三水區城市公共停車泊位特許經營項目意向公開顯示,通過公開競爭方式選定佛山市三水區城市公共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運營者。2023年底,在南海區路內停車泊位特許經營項目意向公開中顯示,通過競爭方式選定南海區路內約1.8萬個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運營者,特許經營年限暫定為20年,特許經營權價格估算5億元。
2024年10月,在中山市火炬統籌區市政道路公共停車泊位項目招標公告中,出讓火炬開發區明珠路、繼光路、板埔路、翠嶺路、民眾大道、六百六路、民眾大道北等主要干道及支線市政道路約11543個停車泊位,使用期限30年,資金預算為3.964599億元。
在上述公開資料中,無論是收回路內停車泊位,還是出讓,最終的目的都是緩解城區停車難問題,規范城市道路停車秩序管理。廣州在停車泊位出讓期間,有政協委員就路內停車瓜分單行道、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呼吁政府收回路內停車收益權。如今,隨著人工智能的快速發展,路內停車管理是不是也可以多一些創新思路,讓管理更規范、數據更透明、管理成本更低更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