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權之惑——透視澠池黑出租現象
■記者手記
黑出租是中國每個城市公共交通領域的共有現象,大小城市無一例外。由于存在宰客、偷漏稅等現象,黑出租車被管理部門視為“毒瘤”,提及無不“欲除之而后快”,但迄今為止,記者目力之所及,還沒有發現哪座城市的黑出租車真正被有效治理的。
一筐桔子,如果壞了一兩個,可能是桔子本身的問題,如果壞了一半甚至更多,那么就可能是筐的問題。出租車行業亦然。如果出了一半甚至更多的黑出租車,我們不得不質疑出租車管理制度。
黑出租車現象,其實是我國出租車管理制度的必然結果。這個管制制度的核心,就是出租車經營門檻的設置,這個門檻按出租車業的規范說法,就是經營權。
澠池出租車司機劉師傅花了6萬元從公司老板手中買下那輛奧拓出租車時,曾經一度納悶,這輛原本只賣3萬元的車,為什么掛個頂燈、安個計價器之后,身價就翻了一番?在溫州,一輛出租車一度炒到100萬元。是車值這個錢?錯了,車連五分之一的錢都不值。值錢的是經營權。
出租車經營權為什么會值錢?是因為出租車可以賺錢,更準確一點地說,是它可以在政府允許的前提下賺錢。如果政府允許所有的車都可以成為出租車,都可以賺錢,那么經營權就一文不值。所以說,經營權值錢的原因,還是因為政府設置的那個門檻。
為什么要設置出租車進入門檻?最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控制出租車數量,避免城市交通擁堵。
但這話若讓出租車司機聽了,不免會生氣:憑什么上私家車、公家車不擁堵,一上出租車路就會擁堵了?
這個理由其實站不住腳。在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學者余暉看來,真正的原因在于利益。
出租車設置“經營權”門檻之后,就有了價值,這個價值理論上歸政府,但在實踐中卻被細化至出租車公司、相關主管部門手中。
實際上,在現有管理模式下,圍繞著出租車經營權,已經形成了一個以出租車公司、相關主管部門等構成的一個既得利益群體。出租車經營權如果取消,利益的格局將會出現顛覆性調整,而這為利益攸關方所不能容忍。
然而,出租車經營權之禍卻在日益凸顯。就澠池黑車而言,一個顯而易見的道理是,如果出租車準入門檻不取消,那么黑車就永遠有生存的廣闊空間,也就“拓寬”了管理人員的尋租空間,導致查處效率的降低,從而又引起正規出租車的不滿。由此形成惡性循環。
除了導致黑出租現象,出租車經營權也在其他方面結下惡果。5年前,著名記者王克勤一篇《北京出租車業壟斷黑幕》,讓人們看到了京城出租車司機因為要交沉重的“份錢”而生活多艱。所謂的“份錢”,也正是所謂的“經營權出讓金”。因為這個“經營權”是在出租車公司手中,所以司機必須交“出讓金”才能開車。事實上,北京并非全國“份錢”交得最多的,在上海,一輛出租車一月的“份錢”在1萬元以上,一名出租車司機每天必須開到500元以上才可以保本。
近年來,人們注意到,在銀川、鄭州等地,相繼出現出租車司機群體性事件。細究下來,事件的起因和根本,無一不是經營權問題。
余暉曾考察過國外的出租車業,他發現許多發達國家的城市并沒有設置出租車的數量門檻,相反倒是設置了出租車從業者的素質門檻。然而我國的多數城市,出租車行業的門檻其實歸根到底只有一個:錢。
余暉認為,對于出租車業因經營權引發的各種難題,惟有取消出租車的數量管制,才會從根本上解決。當然,由于在經營權制度下,又形成了諸多新的問題和矛盾,亦不是單靠取消管制所能解決。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而不是視而不見一味拖延,無疑在考驗主政者的政治智慧。
一個制度性的錯誤一旦發生,接下來就是衍生出一系列小錯誤。然而除非大的錯誤以較大代價獲得糾正,否則小錯誤永遠無法避免。這正是澠池黑出租困局之所在。
黑出租是中國每個城市公共交通領域的共有現象,大小城市無一例外。由于存在宰客、偷漏稅等現象,黑出租車被管理部門視為“毒瘤”,提及無不“欲除之而后快”,但迄今為止,記者目力之所及,還沒有發現哪座城市的黑出租車真正被有效治理的。
一筐桔子,如果壞了一兩個,可能是桔子本身的問題,如果壞了一半甚至更多,那么就可能是筐的問題。出租車行業亦然。如果出了一半甚至更多的黑出租車,我們不得不質疑出租車管理制度。
黑出租車現象,其實是我國出租車管理制度的必然結果。這個管制制度的核心,就是出租車經營門檻的設置,這個門檻按出租車業的規范說法,就是經營權。
澠池出租車司機劉師傅花了6萬元從公司老板手中買下那輛奧拓出租車時,曾經一度納悶,這輛原本只賣3萬元的車,為什么掛個頂燈、安個計價器之后,身價就翻了一番?在溫州,一輛出租車一度炒到100萬元。是車值這個錢?錯了,車連五分之一的錢都不值。值錢的是經營權。
出租車經營權為什么會值錢?是因為出租車可以賺錢,更準確一點地說,是它可以在政府允許的前提下賺錢。如果政府允許所有的車都可以成為出租車,都可以賺錢,那么經營權就一文不值。所以說,經營權值錢的原因,還是因為政府設置的那個門檻。
為什么要設置出租車進入門檻?最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控制出租車數量,避免城市交通擁堵。
但這話若讓出租車司機聽了,不免會生氣:憑什么上私家車、公家車不擁堵,一上出租車路就會擁堵了?
這個理由其實站不住腳。在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學者余暉看來,真正的原因在于利益。
出租車設置“經營權”門檻之后,就有了價值,這個價值理論上歸政府,但在實踐中卻被細化至出租車公司、相關主管部門手中。
實際上,在現有管理模式下,圍繞著出租車經營權,已經形成了一個以出租車公司、相關主管部門等構成的一個既得利益群體。出租車經營權如果取消,利益的格局將會出現顛覆性調整,而這為利益攸關方所不能容忍。
然而,出租車經營權之禍卻在日益凸顯。就澠池黑車而言,一個顯而易見的道理是,如果出租車準入門檻不取消,那么黑車就永遠有生存的廣闊空間,也就“拓寬”了管理人員的尋租空間,導致查處效率的降低,從而又引起正規出租車的不滿。由此形成惡性循環。
除了導致黑出租現象,出租車經營權也在其他方面結下惡果。5年前,著名記者王克勤一篇《北京出租車業壟斷黑幕》,讓人們看到了京城出租車司機因為要交沉重的“份錢”而生活多艱。所謂的“份錢”,也正是所謂的“經營權出讓金”。因為這個“經營權”是在出租車公司手中,所以司機必須交“出讓金”才能開車。事實上,北京并非全國“份錢”交得最多的,在上海,一輛出租車一月的“份錢”在1萬元以上,一名出租車司機每天必須開到500元以上才可以保本。
近年來,人們注意到,在銀川、鄭州等地,相繼出現出租車司機群體性事件。細究下來,事件的起因和根本,無一不是經營權問題。
余暉曾考察過國外的出租車業,他發現許多發達國家的城市并沒有設置出租車的數量門檻,相反倒是設置了出租車從業者的素質門檻。然而我國的多數城市,出租車行業的門檻其實歸根到底只有一個:錢。
余暉認為,對于出租車業因經營權引發的各種難題,惟有取消出租車的數量管制,才會從根本上解決。當然,由于在經營權制度下,又形成了諸多新的問題和矛盾,亦不是單靠取消管制所能解決。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而不是視而不見一味拖延,無疑在考驗主政者的政治智慧。
一個制度性的錯誤一旦發生,接下來就是衍生出一系列小錯誤。然而除非大的錯誤以較大代價獲得糾正,否則小錯誤永遠無法避免。這正是澠池黑出租困局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