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曝光“賣慘主播”:應以制度性建設打擊“賣慘產業鏈”丨快評
如果一個人憑借“賣慘引流”而騙取巨額打賞,乃至于已經獲取了數百萬乃至上千萬善款的話,此人即便確實存在某些“慘狀”,他也有義務公布資金的用途與去向。公眾的愛心如果超出了合理使用的限度,就不應該再定義為“贈與”,而是應當歸類為不當得利甚至是非法所得。否則的話,“賣慘致富”造成的負向激勵就會刺激“賣慘產業鏈”的潛滋暗長。
責任編輯:陳斌
近日,一則“賣慘主播流水線”的新聞引發關注。根據《央視新聞》報道,一個無底線“賣慘”博流量獲利的產業鏈在網上興風作浪。
報道中的兩個典型案例堪稱觸目驚心:主播“小松”打造“單親爸爸,家庭變故,送外賣抱娃”的人設,在網上吸引了40萬粉絲,然而“小松”的真實身份并非外賣騎手,也有完整的家庭;一個名為“大先哥助農在行動”的賬號則打造“助農”的賣慘人設,甚至同一個人在不同視頻中飾演“貧困果農”與“水果收購商”的不同角色,先后借此銷售水果金額高達四百余萬元,但水果存在“貨不對板”等問題。
“賣慘主播”是如何煉成的?究其源頭,當然還是在利用與消費人性中的善心善念?!叭私杂胁蝗倘酥摹?,他人的悲慘、苦難、困厄可以激發人的同情心,出手相助是基于最為基本樸素的人性使然。而在當今時代,以往的“顛連無告”可以憑借移動互聯網造成強大的傳播效應,觸達理論上無限大的人群規模,讓無數網民在掬一把淚水之際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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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吳依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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