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環節都“暴露在陽光下”,CCER首批減排量完成登記
將項目和減排量開發中的各個環節都“暴露在陽光下”,通過公眾力量加強社會監督,比起僅依靠主管部門監督,事半功倍。
從政策規定看,各有關部門從未出臺政策規定“享受補貼的項目不能申請CCER”;從國際通行規則來看,享受補貼和參與自愿減排機制也不沖突
責任編輯:汪韜
CCER首批減排量完成登記,其中不少是海上風電項目。視覺中國|圖
2025年3月6日,首批9個CCER項目的減排量終于在指定注冊登記平臺完成登記,業界對此期待已久。
CCER是“核證自愿減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的縮寫,包括林業、能源工業(光熱發電、海上風力發電等)等類型,可用于抵消碳排放。截至2025年3月6日,自愿碳市場已公示項目78個,其中通過審核并登記的項目14個,預計計入期內總減排量5732萬噸。
“我們遵循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審核項目和減排量質量?!眹覛夂驊鹇灾行目偨洕鷰煆堦吭诮邮苣戏街苣┯浾卟稍L時表示,該中心為生態環境部直屬單位,負責CCER項目注冊登記和方法學等規范制定?!拔覀兺瑯悠诖撕芫?,希望能讓更多真金白銀的收益真正流入綠色低碳行業?!?/p>
張昕稱,這些CCER項目中,有的在公示環節收到了大量公眾意見。一些共性問題在方法學和政策文件中已經作出了明確規定,但一些項目業主、開發機構、審定與核查機構等的理解存在偏差,在其自主公示的材料中出現一些低級錯誤,引起外界關注。
回應造林碳匯項目爭議
CCER項目公示收到了不少公眾意見反饋,其中造林碳匯項目存在的共性問題最多。例如,林權證明材料無效或缺失、土地合格性問題、碳層劃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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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吳依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