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臺《物權法》司法解釋:物業未獲續聘無權收費
物業服務企業拒絕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 系為由,請求業主支付物業服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的物業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了《物權法》兩部司法解釋———《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 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和《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新華網報道,“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這兩部司法解釋,就是要通過司法解釋的形式統一裁判尺度,維護法律的權威,切實做好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及物業服務糾紛案件民事審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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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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