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住”的重慶“燈泡貪官”被判14年
號稱“燈泡局長”的重慶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長冉崇華,暗地收下行賄人的豪裝住房后,明里卻與行賄人簽訂租房協議,還到處叫窮。4月29日,因受賄288萬元、濫用職權,冉崇華被一審法院判刑十四年,被并處沒收財產90萬元,贓款252萬余元予以追繳;其妻龔良瓊因共同受賄被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號稱“燈泡局長”的重慶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長冉崇華,暗地收下行賄人的豪裝住房后,明里卻與行賄人簽訂租房協議,還到處叫窮。4月29日,因受賄288萬元、濫用職權,冉崇華被一審法院判刑十四年,被并處沒收財產90萬元,贓款252萬余元予以追繳;其妻龔良瓊因共同受賄被判刑三年、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