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未都公司違法裁員”事件:應調查是否存在“橫向穿透”
新公司法第23條規定了“橫向穿透”,也即股東利用控制的多個公司實施違法行為導致債權人利益受損時,這些公司將視為整體承擔責任。這一條款意在打擊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與股東有限責任以逃避債務的情形,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在這起事件中,如果馬未都及其名下公司與葉泰文化仍然存在某種關聯乃至“混同”的話,就不應以巧立名目的方式來規避經濟補償的責任。
責任編輯:辛省志
近日,“知名收藏家馬未都的公司違法裁員”事件再次登上熱搜。此事發酵至今已經歷近一年時間,時間線大致如下:2024年6月初,馬未都旗下“北京市觀復文化有限公司”員工張斌在社媒發文,表示自己5月31日遭到公司違法裁員。一共有80多名員工被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理由是“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馬未都于2024年7月24日直播回應,否認欠薪傳聞,僅承認工資遲發,稱“自己與觀復博物館資金都非常充?!?,否認了破產倒閉、資不抵債等傳言,“公司會尊重并執行法律的裁決結果”。但是,事件后續發展顯示,馬未都并未服從北京順義區勞動仲裁委的裁決,而是選擇了向法院上訴。
2025年3月21日,張斌再次透露,法院二審判決北京葉泰文化有限公司(曾用名“觀復文化”)應支付自己勞動關系賠償金25萬元以及工資5萬元,合計30萬元,但他至今仍未收到這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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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吳依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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