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副教授出軌女學生:從制度建設入手,清除學術腐敗土壤
如果師生之間發生戀愛(或者肉體)關系,極易造成權力濫用,損害第三方利益,打擊學術誠信。在私營企業里尚且存在“禁止辦公室戀情”的規定,作為公共機構的高校豈可例外?如果師生之間真的情難自已,那也應當借鑒社會上的做法,一方離開學術界以規避利益沖突。
責任編輯:辛省志
近日,一起高校新聞引發關注。2025年3月27日,網傳湖南文理學院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副教授林某出軌女學生羅某某,引發網友關注。網傳的視頻顯示,林某夫人前往女生所在學校,展示手中證據,譴責女生“與林某開房19次”“發了三篇SCI論文”,痛批其為“學術妲己”。而據媒體報道,湖南文理學院工作人員回應稱,目前校方已對林某進行停職停課,學校紀委已經啟動調查。
所謂“學術妲己”,指的是少數女性為了獲取學術資源,或主動或被動地與頭部教授/學者(“學術紂王”)發展不正當男女關系(當然也可能有少數男性會做出同樣的事,成為“學術嫪毐”)。類似事件并非孤例。2025年2月,南京師范大學環境學院副院長宋某某被人實名舉報長期與其指導的博士生汪某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事發之后也被校方處以免職與取消導師資格的處分。
在涉湖南文理學院的這起事件中,從校方事后的反應來看,真實性大概可以保證:本科生發表三篇一區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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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吳依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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