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5.19-5.26)
從安監員的處境想到礦工的處境:安監員有著巨大的職業風險,豈不說明礦工有著更大的風險?
責任編輯:史哲
評審:王愛軍 周明華
No.1 收入豈能被“分配”
網易,5月21日,作者:陳季冰
(原文摘編)要進行“分配”,必然要有“分配者”。一個社會內部的確存在著“分配者”,但一個自由的社會是不存在最高的“終極分配者”的。
對于涉及全社會的財富占有問題的“分配”,如果要真正落實哪怕是大致合理的“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本開放的社會就必須像一家封閉的公司一樣,將每個社會成員置于一套嚴密的監督考核標準以及執行機構的監控之下,否則我們無從精確地知道他付出的勞動(或智力)到底有多少。這個終極分配者,毫無疑問只能是國家。而一旦往這個方向去努力,將必然收獲一個更加限制重重的不自由的社會,直至極權主義社會。
中國嚴重的財富占有不公,這不是所謂“分配制度”造成的,造成收入不公最突出的三個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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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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