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星爭演小人物,票房解藥還是人設濾鏡?
出演“小人物”本身無可指摘。電影作為反映社會現實的鏡子,理應關注各個階層、各種境遇的人生百態。問題在于,當“小人物”成為流量明星轉型的標準化操作時,這種創作是否已經本末倒置?
責任編輯:梁欣婷
IC photo/ 圖
2025年清明檔的票房寒意未消,多部新片上映卻未能點燃市場熱情。更引人深思的是,流量明星通過飾演“小人物”逐夢電影圈的現象愈發鮮明——張藝興在《不說話的愛》中飾演一名聾人,獨自撫養年幼的女兒;趙麗穎繼《第二十條》的聽障人士之后,于《向陽·花》中化身刑滿釋放的女性……
這不是個例。王俊凱在去年的《野孩子》中演繹“社會困境兒童”、在《刺猬》中出演言語流暢性障礙患者;易烊千璽以《小小的我》挑戰腦性癱瘓患者,更早之前的《送你一朵小紅花》詮釋癌癥少年、《奇跡·笨小孩》詮釋底層創業者;朱一龍在《人生大事》中出演殯葬師莫三妹;楊冪曾在《寶貝兒》中刻畫先天缺陷棄兒……
出演“小人物”,似乎已成為流量明星撕掉偶像標簽的標配。只不過,這條路徑真的是萬能公式嗎?
他們為何扎堆出演“小人物”
這一波流量明星出演“小人物”尋求轉型的浪潮,更多是出于主動。
回溯2014-2017年的“流量時代”,流量明星進軍電影圈更多是資本驅動,而非個人意愿。當時的市場邏輯很簡單——流量即票房,因此片方熱衷于讓流量明星出演青春片、仙俠片或都市愛情片,角色往往高度同質化:鹿晗的《重返20歲》《盜墓筆記》《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校對:趙立宇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