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師案”將審:付成勵死緩可能性大
“師生戀并不是犯罪,連拘留都夠不上,只是不同的人對它的道德性有不同的判斷。就算它在道德上有瑕疵,付成勵因為它去殺人也是沒有任何道德性的?!?/blockquote>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朱慧靈
圍繞“弒師者”付成勵即將到來的生死判決,一起駭人聽聞的刑事案件,逐漸演化成一個充滿社會情緒、爭議復雜的價值觀案件。在北京市看守所度過半年后,23歲的“弒師者”付成勵即將接受審判。上周,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其提起公訴。付成勵是否難逃死刑判決,外界十分關注。本報記者據多方信息來源獲知,付成勵獲判死緩的可能性較大。
2008年10月28日晚,中國政法大學端升樓一教室內,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學生付成勵持菜刀將在此授課的程春明砍傷致死。付行兇后主動打電話投案自首,在肇事現場靜候抓捕。在接受警方訊問時,付稱,被害人程春明曾與其女友發生性關系,“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間留下了太多的陰影”。
按照法律規定,故意殺人罪將被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付成勵的辯護律師張波告訴本報記者,付的犯罪事實非常清楚,無期徒刑是他能爭取的最好結果。付作案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罪行,律師認為這符合法律規定的自首條件,也將是他為付做罪輕辯護的主要依據。
“不管怎么說,我們只有一個愿望,希望他能活下來。”付成勵的室友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說。
看守所中待審的付成勵。 圖/資料圖片
此前有媒體稱,北京檢方認為付成勵沒有從輕情節,自首不被認定,并建議法院不宜從輕判處。5月26日,北京檢察院一分院檢察官徐達向本報記者否認了上述說法,徐是此案的直接承辦人。他說,檢察院認定了付的自首。但徐達進一步解釋,按照法律規定,對于自首的罪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可以”意味著并非必然。在這個案件中,付在公眾場合以殘忍手段殺害老師,這被檢方視為“犯罪手段惡劣,社會危害性嚴重”。因此,付的自首情節能不能減輕對他的最后量刑,這將交由法院自由裁量。
據律師介紹,付成勵對自己殺害程春明的事實始終供認不諱,“似乎在表現出一種敢作敢當的英雄主義”。5月20日出版的《方圓法治》援引了付案的訊問筆錄。付在交代自己的謀殺時坦白地說,“如果要分手,生活就沒有任何意義,我也不想活了,但我自殺前先要把程春明殺了。”付承認,一直都想動手,買刀的時候就下了決心,只是時間沒有定。
這起被校方稱為“罕見的暴力事件”震驚了校園內外。出于對逝者的尊重,學生和老師在對程春明的哀悼當中,一直默契地回避了程與學生曖昧傳聞的討論。然而,時隔半年之后,隨著付案判決臨近,以及媒體對案情細節的披露,“付成勵弒師案”的社會評判再起波瀾。
《方圓法治》的報道披露,2003年尚有家室的程在辦公室與那位女生多次發生關系,這種關系在保持了一年后結束。恰逢付案審判在即,該報道出來后,引起社會震動。圍繞付成勵即將到來的生死判決,此案由一個駭人聽聞的刑事案件演化為一個充滿社會情緒復雜爭議的價值觀案件。
案卷披露,付在交代自己的殺人動機時說,“程春明和這個女孩在一起的時候已經是已婚男人”;“他不配稱為老師,根本不為人師表……”付成勵說要“殺一儆百”——“以前有學生向學校告發過類似的事情,但學校不管,沒有用。”
一位法大學生在了解事實后在校園論壇以“讓人沮喪,讓人沉重”總結心情。還有人認為學校當局是有責任的,應該對師德進行調查。本報記者在線調查發現,多數網民希望法院考慮多方狀況,包括被害方過錯,不要作出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留付一條生路。
在政法大學的BBS上有學生留言:“成勵是殺人犯,也是受害者,我覺得他和我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成勵是應該被寬恕的。我不想用法律去分析最后的結果,只想在心中默默祈禱保留那個鮮活的生命。”
但這一引入道德因素的觀點遭到了一些法律專業師生的反對。一位不愿具名的北京某高校法學院教授說,“即便程春明有錯,但錯可當誅么?這是6年前的事情,與付成勵和女友分手沒有直接關系,再說,這個成年女生是自愿的。這只能說明付成勵個性偏激。”
采訪中有學者介紹,在美國一些著名的大學確有禁止“師生戀”的職業規范。規范的目的是防止直接任課老師利用手中權力讓這些“特殊學生”變相獲益,比如把成績由B改為A,推薦就業機會等等。但這位學者認為,在付案中,程春明并非那位女生的直接導師,不存在這樣的利益關系。
一位法大學生認為,程的行為充其量是違背忠實的婚姻法義務,應受譴責,是道德層面的。“但是,付肯定是錯的,百分之二百的錯。”采訪發現,學生普遍認同此種觀點,有學生進一步分析說,“師生戀并不是犯罪,連拘留都夠不上,只是不同的人對它的道德性有不同的判斷。就算它在道德上有瑕疵,付成勵因為它去殺人也是沒有任何道德性的。”
據本報記者了解,看守所中的付成勵情緒比較正常,平靜等待判決。他在接受訊問時說,平時喜歡看新聞,對國家的政治和經濟很感興趣。本報記者獲知,在看守所期間,付成勵曾迫切想知道兩件事:一是教育部有沒有開展整頓師德的專項行動;二是央視大樓的起火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