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出海與ESG|企業與社會組織如何攜手彈好“ESG協奏曲”
中國社會組織在全球氣候治理、ESG等國際事務中的參與仍面臨挑戰。這需要通過增加資金投入、加強專業人才培養、深化政府與社會組織合作等方式,全面提升中國社會組織的國際參與能力,在全球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
責任編輯:孫孝文
自中國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深度嵌入全球經濟網絡,“走出去”戰略不僅重塑了企業的發展版圖,更為社會組織參與全球治理開辟了新路徑。在關稅壁壘、貿易爭端等國際經濟摩擦頻發的背景下,社會變革與可持續發展的底層邏輯正經歷深刻重構。
ESG理念的演進,恰似不斷上漲的“水位線”——國際規則的重構與監管政策的收緊是其推力,投資機構的價值導向、領先企業的實踐探索是其助力,而社會組織憑借柔性治理的獨特優勢,在其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為此,本期特別對話中國國際民間組織合作促進會名譽理事長、海南亞洲公益研究院院長、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特聘教授黃浩明。他是《國際民間組織合作實務和管理》一書的作者。
今年正值《巴黎協定》達成10周年。2015年召開的巴黎氣候變化大會(COP21)上,中國至少有50家民間組織參加了此次大會,其中由黃浩明領導的中國國際民間組織合作促進會(以下簡稱民促會)成為核心行動主體之一。作為中國民間氣候外交的重要代表,黃浩明在大會現場發布并宣讀中國民間組織致巴黎氣候大會立場書,并將文件正式遞交至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秘書處。這一舉措,也標志著中國社會組織從國際規則的旁觀者向“建設性參與者”的角色轉型。
比較視野:全球社會組織的治理圖譜
在全球化治理體系深刻變革的當下,社會組織作為連接國家、市場與社會的柔性力量,其國際參與呈現出鮮明的地域特征與模式分野。全球社會組織的多元模式,本質是不同治理哲學與發展階段的投射。結合黃浩明的分析及實踐,可從以下維度解析不同主體的行動邏輯與競爭優勢。
歐盟的社會組織參與國際事務以“規則引領+多元共治”為特色。歐盟通過《歐洲發展共識》確立“民間社會賦能”原則,要求受援國開放社會組織注冊通道,推動本地NGO參與政策制定。其對外援助主要由政府出資,邀請民間組織執行項目。這種模式雖然規范,但程序復雜。
從數量和影響力來看,美國社會組織在國際事務中占據顯著優勢,擁有超過一千家組織在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獲得咨商地位。美國的對外援助分為民間援助、發展援助和軍事援助,然而,這種模式受政治因素影響較大。另外,募捐是美國社會組織重要的資金來源之一。
日本社會組織的國際參與,則隨著民間救援組織在災害應對中表現愈加出色,日本開始推行“官民協作(PPP)”模式。其實,日本的對外援助聚焦精細化的技術轉移,如向東南亞輸出農業和防災技術,以“去政治化”的特點在受援國收獲較高好感。
進入21世紀后,中國社會組織國際化進程顯著加速,在參與全球治理中形成五大差異化競爭優勢,為全球治理貢獻了注重平等、強調實效的東方智慧,構建起有別于西方的特色實踐路徑:
特色1:平等協作的伙伴關系定位,“不是聽從、也不是居高臨下的援助思維”,無論是與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以中間位的角色促進對話;
特色2:文化敘事的柔性傳遞策略,在國際舞臺上往往會通過講述“小而美力量”的項目,向世界傳遞中國故事;
特色3:需求驅動的精準項目設計,中國通常會根據發展中國家的實際需求來設計項目,而非單方面主導;
特色4:技術賦能的共贏發展模式,中國社會組織將技術優勢轉化為惠及多方的實際成果。以中尼合作項目為例,中國社會組織運用先進的農業技術,幫助尼泊爾當地開展高山茶葉種植,將技術優勢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民生福祉。由于中國社會組織在農業技術和中醫等領域有獨特優勢,通過這些成熟的“技術名片”,為全球減貧與發展事業貢獻中國智慧與方案。
不過,中國社會組織在全球氣候治理、ESG等國際事務中的參與仍面臨挑戰。黃浩明指出,從渠道數量看,中國參與國際事務的組織數量相比美國明顯較少,在聯合國擁有咨商地位的中國社會組織(含港澳臺地區)僅105家。此外,專業性不足也是突出問題,在國際規則制定、跨文化溝通、項目管理等方面存在提升空間。這需要通過增加資金投入、加強專業人才培養、深化政府與社會組織合作等方式,全面提升中國社會組織的國際參與能力,在全球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
“破局很難,學會磨合”
在“走出去”的進程中,中國企業與社會組織面臨的共性挑戰之一是難以規避的海外政治風險。
以全球氣候治理為例,盡管《巴黎協定》推動了中國民間組織參與國際氣候合作,但其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等多邊平臺的發聲仍需突破西方輿論的選擇性偏見。在此背景下,邊會成為關鍵載體——民促會等組織通過在大會期間舉辦中歐、中非雙邊交流活動,以2-3小時的精準策劃,向國際社會呈現中國環保NGO在政策倡導、社區減排等領域的實踐經驗,成為連接各國學者、媒體與科學家的橋梁,有效消解國際社會對中國氣候行動的認知偏差。
對此,黃浩明強調,政治風險的客觀存在要求中國社會組織強化“民心相通”的底層邏輯:“不能依賴短期博弈,而要通過G20、金磚國家、聯合國等多邊機制,以及與具體國家的雙邊合作,建立長期穩定的民間協作網絡?!彼貏e指出,一對一的深度溝通往往比群體動員更易建立信任。另外,可以通過智庫的中立研究與長期主義視角,為國際合作提供政策緩沖帶——智庫可憑借專業分析,將中國“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理念轉化為技術化解決方案,減少政治語境下的對抗性。
圖片來源:《公益類社會組織國際化進展與合作模式的未來走向》
在全球化遭遇逆流的當下,區域合作成為破局重點。黃浩明建議,聚焦“一帶一路”沿線的區域性議題(如東南亞災害應急、非洲農業技術轉移),通過“小而美”項目積累信任,逐步構建抗風險的合作網絡。數據顯示,這一策略已顯現成效:2016年,黃浩明預測“2024年或有100家社會組織走出去”時,當年出海機構不足10家;而2019-2023年,僅基金會領域就有456家機構在海外實施1580個公益項目,科技類國際民間組織更達927個(中國科協2024年數據),遠超早期預期。
數據來源:受訪者收集自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網絡資料
從實踐領域看,中國社會組織正從單一援助向立體化賦能轉型。以教育領域為例,已從單純的物資捐贈(如書包文具)轉為“學術合作、基礎教育、能力建設”的復合模式——既與海外高校共建實驗室,也為偏遠地區兒童提供心理輔導與應急防護培訓。醫療健康領域則將診療服務與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結合,如在非洲國家援建鄉村診所的同時,開展醫護人員培訓與疫病防控知識庫建設。應急救援項目更突破“災后響應”局限,通過提前與當地社區共建災害預警機制,實現從“被動救助”到“主動防災”的轉變。
平衡之道:用中國智慧塑造全球形象
在中國深度融入全球經濟體系的當下——作為1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主要貿易伙伴、貨物貿易總額連續7年居全球第一,中國社會組織“走出去”既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也需直面與歐美同行不同的生態環境。
歐美社會組織善于利用媒體影響力,將社會議題轉化為公眾關注焦點,并塑造公眾的價值認同。黃浩明分享了一個三十多年前留學時課堂上同學們一同討論的議題。1990年代,綠色和平發現東太平洋金槍魚捕撈中“圍網捕金槍魚誤殺海豚”的問題,通過航拍紀錄片展現海豚血染漁網的畫面,在媒體發起“拒絕購買傷害海豚的金槍魚”運動。公眾壓力迫使亨氏、沃爾瑪等企業承諾采購“海豚友好型金槍魚”,最終推動美國《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修訂。這種通過媒體制造議題、引導公眾行動的模式,成為歐美社會組織推動社會變革的重要手段。
相比之下,中國社會組織的發展生態具有獨特性。一方面,許多社會組織依賴政府購買服務,在項目開展和資金來源上與政府聯系緊密;另一方面,在國際場合發聲時,需要兼顧國家形象與組織自主性。這種特點與中國文化“中庸”“平衡”的理念相契合,既避免過度激進的表達方式,也需要在國際事務中找到合適的參與方式。
2000年,民促會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上決定將“環境保護”納入機構宗旨,這一決策源于對氣候變化問題的深入理解。黃浩明指出,氣候變化的影響是多維度的,不僅會導致農作物減產、影響人類健康,還會引發社會結構變化。例如,農村男性勞動力外出務工后,女性承擔更多農耕工作,極端氣候導致的收成問題會進一步加劇性別不平等。因此,氣候變化治理是一項涉及生態、經濟、社會的系統工程,需要通過國際合作解決,也需要尋找一種更加平衡的解決之道。
價值共創設想:企業+社會組織+ESG
亞當·斯密曾提出的“個人追求自身利益會促進社會利益”的觀點,其核心在于市場機制對個體自利行為的自動調節作用。然而,這一理論在全球化治理中面臨“市場失靈”挑戰,如環境外部性、社會分配失衡等問題。奧斯特羅姆在《公共服務的制度建構》中進一步指出,多元主體協同治理是破解公共事務困境的關鍵路徑?,F代ESG(環境、社會、治理)理念則通過制度設計,將企業自利目標與社會利益進行結構性綁定,推動企業從“被動合規”轉向“主動共創”,促使政府、社會組織、投資者等主體,從外部監督者轉化為價值共創者。
不過,在中資企業出海浪潮中,不同類型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與推動ESG實踐呈現出差異化特征。央國企依托資源整合能力與政策執行力,構建了“本土化+社區化”的治理模式。以中國石化為例,其積極推動員工本土化,超半數員工來自業務所在國,并與海外基金會合作援助發展中國家,賦予當地雇員權益。在管理模式上,往往進行“園區+社區”聯動機制,將企業發展與社區穩定有機結合,發揮合資模式下的社會穩定器作用。民營企業受限于ESG認知不足、國際化專業人才匱乏等因素,在海外社會責任實踐中存在明顯差距。
談及中企出海的ESG能力提升,黃浩明認為有五個維度:重塑社會組織認知,重視其在政策研究、跨文化溝通等領域的專業價值;尋求共贏合作模式,探索公益先行和數據反哺的模式;激發員工社會責任參與,通過員工捐贈、企業配捐的形式激發活力;挖掘社會價值內涵,將減貧、環保等項目與企業品牌建設深度綁定;優化企業運營與風險應對,借助社會組織的在地網絡提升企業對國際政策變化、社區矛盾的預判與化解能力。
黃浩明建議商會、協會等社會組織和企業一同搭建四個共同體,推動中資企業可持續發展。利益共同體:錨定ESG價值創造,整合行業資源實現互利共贏;責任共同體:知識共享與風險預警,將海外項目中的勞資糾紛處理、環保政策適配等實踐轉化為可復制的方法論;合作伙伴共同體:專業賦能與法律保障,以責任為導向,聯合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提升服務能力,完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安全保護共同體:立體化風險防控,依托“園區+社區”模式,構建涵蓋民生保障與風險預警的立體化安全防線。
在能力建設上,黃浩明認為可以通過下述治理框架,推動形成風險共擔、價值共享的生態體系。包括:通過分類管理實現企業業務領域與社會組織專業優勢的精準匹配;以試點項目為基礎建立互信機制,夯實長期協作的信任基石;共創合作模式,探索資源互補、優勢疊加的創新路徑;構建利益共享機制以保障各方持續投入,并將ESG理念融入合作全流程;借助媒體傳播放大實踐成果,塑造負責任的企業國際形象。
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
當國際規則在博弈中重構,氣候危機倒逼發展模式轉型,唯有以開放系統接納變化。創新的治理框架,其實本質是對傳統企業社會責任范式的超越——從單一政府、企業的慈善捐贈轉向多元主體的制度性協同。
應對人類社會日益嚴峻的問題與挑戰,需要具備在開放系統中“漸進調適”的改革思維與適應能力,培育出具有可持續生命力的全球商業與人類文明。
參考資料:
1.李彥冰. 政治合法性、意識形態與國家形象傳播. 現代傳播(中國傳媒大學學報) 34. 02 (2012): 70-72.
2.《中國慈善家》,黃浩明:社會組織如何走向國際化,2015年5月
3.《公益研究》,黃浩明,公益類社會組織國際化進展與合作模式的未來走向,2025年1月
4. 中國科協2023年度統計簡報,2024年11月29日
5.《人民日報》,中國成為1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主要貿易伙伴,2024年10月17日
6. 奧斯特羅姆. 公共服務的制度建構. 三聯書店上海分店, 2000.
校對:趙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