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擇ESG風險跟蹤第83期|93家公司暴露ESG風險,朗源股份因虛假記載,總經理被罰證券市場禁入10年

責任編輯:鄒力

2025年4月第5周,93家上市公司曝光風險事件114起,風險指數89.90,其中治理風險占41.6%,環境風險占15.7%,社會風險占42.7%。通化金馬(000766)、朗源股份(300175)、西寧特鋼(600117)、首創股份(600008)、中鋁國際(601068)、華微電子(600360)、永悅科技(603879)、建設銀行(601939)、協鑫能科(002015)、正邦科技(002157)ESG風險級別達到II級。西寧特鋼違反安全生產法被罰90萬元、朗源股份因虛假記載,總經理被罰證券市場禁入10年等重大風險事件值得關注。

4月27日,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因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二十八條第四款、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被西寧市應急管理局處以罰款90萬元。

4月22日,山東證監局對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總經理、時任董事長等4名董監高成員采取行政處罰決定,罰款合計高達1050萬元,違法事實包括簽訂無商業實質的采購銷售合同、年報及公告存在虛假記載等。其中,對時任總經理張某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董事長戚某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020年3月1日起實施的《證券法》設專章規范信息披露,擴大披露義務人范圍,完善披露內容,要求充分披露投資決策必需信息。同時,顯著提高證券違法違規成本,對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規定報送報告或履行披露義務、披露信息存在虛假記載等行為,大幅提升罰款金額,情節嚴重的相關責任人還會面臨證券市場禁入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朗源股份的案例警示其他上市企業,要高度重視信息披露的真實性與合規性。企業應建立健全內部監督與審核機制,從源頭防范虛假記載等問題;董監高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信息披露內容的審查;積極學習法規政策,提升合規意識,定期開展自查自糾,識別并化解ESG信息披露風險,維護企業信譽與市場形象。

校對:趙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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