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問】只上繳10%利潤是不是太少?
央企不是全民所有的嗎,他們賺的錢都上哪里去了?作為股東的“全體人民”為什么享受不到這些利潤?央企究竟要不要向國家上繳利潤?上繳多少利潤合適?
中國大陸居民消費能力不足的原因之一,在于國有壟斷企業將本應屬于全民的資源和利潤,變為了他們的部門利益
2008年 1至12月,全國所有國有企業實現利潤11843.5億元,其中中央直屬管理企業(簡稱央企)累計實現利潤6384.3億元。而央企中,工商銀行、中石油、中移動三家企業稅后利潤均過千億,但中石油和中移動向政府上繳的利潤只有200多億!
這一連串的數字讓人產生疑問:央企不是全民所有的嗎,他們賺的錢都上哪里去了?作為股東的“全體人民”為什么享受不到這些利潤?央企究竟要不要向國家上繳利潤?上繳多少利潤合適?
喧嚷數年的央企利潤上繳問題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為此本刊采訪了社科院研究員馬光遠博士。
受訪人:馬光遠
采訪人:本刊記者 劉欣然 實習記者 任明遠
1.央企從什么時候開始不上繳利潤,為什么?
馬光遠:在1993年以前,國企是要向國家上繳利潤的,央企的資本金不僅是國家出資,甚至銀行給企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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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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