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頂層設計出爐:堅持保護第一,城中村改造拒絕大拆大建
5月1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后簡稱《意見》),明確城市更新工作的主要任務和階段性目標。
在總體要求中,《意見》提出,堅持保護第一、應保盡保、以用促保,在城市更新全過程、各環節加強城市文化遺產保護;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不搞勞民傷財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意見》明確,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動實施取得重要進展,城市更新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城市開發建設方式轉型初見成效,安全發展基礎更加牢固,服務效能不斷提高,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經濟業態更加豐富,文化遺產有效保護,風貌特色更加彰顯,城市成為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的空間。
《意見》提出八項主要任務,分別是加強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整治改造,開展完整社區建設,推進老舊街區、老舊廠區、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造,修復城市生態系統和保護傳承城市歷史文化。
比如在城中村改造方面,《意見》要求,積極推進城中村改造,做好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前期工作,不搞大拆大建,“一村一策”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等方式實施改造,切實消除安全風險隱患,改善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加快實施群眾改造意愿強烈、城市資金能平衡、征收補償方案成熟的城中村改造項目。
為更好推進城市更新工作,《意見》從六方面加強支撐保障,分別是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實施機制,完善用地政策,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多元化投融資方式,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公眾參與的城市更新可持續模式,健全法規標準。
比如在健全多元化投融資方式方面,《意見》明確,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等支持力度,中央財政要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地方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推進相關資金整合和統籌使用,在債務風險可控前提下,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對符合條件的城市更新項目予以支持。要落實城市更新相關稅費減免政策。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積極參與城市更新,強化信貸支持。要完善市場化投融資模式等等。
再如在健全法規標準方面,要加快推進城市更新相關立法工作,健全城市規劃建設運營治理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規。完善適用于城市更新的技術標準,制定修訂分類適用的消防、配套公共設施等標準。
中指研究院研究總監吳建欽表示,城市更新是推動我國城市開發建設方式轉型,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在當前發展形勢下,城市更新在穩增長、擴內需、惠民生的重要作用進一步顯現。近年來,城市更新在推進過程中仍然存在諸多的難點、堵點,需要頂層設計推動各地創新政策機制。
吳建欽指出,《意見》通過多維度任務部署和系統性保障措施,為城市更新提供頂層設計框架,對各地在“十五五”期間推動系列政策創新、制定重點任務、明確發展目標等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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