姍姍來遲的2萬元新冠保險金
北京市通州區法院認定保單合法有效,保險公司負有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義務。雙方均未提起上訴。
中國消費者協會曾點名,新冠保險“宣傳容易賠付難”、為拒賠玩“文字游戲”,有保險公司通過下架產品、理賠員失聯、客服電話不通等方式故意逃避賠付責任。
“如果嚴格按照保險合同來,保險公司的理賠碰到比較大的壓力?!毙礻盆≡鵀槟钞a品做過測算,保險公司可能要賠付5億元。
責任編輯:譚暢
中消協點名,新冠保險理賠難。(譚暢使用AI生成圖)
2025年2月7日,首次確診新冠肺炎輕型787天后,朱陽(化名)終于收到一份判決書。判決書中,法院支持了他要求保險公司給付“新冠保險”確診保險金的訴請。
2022年3月,朱陽購買了一份“新冠保險”。依據相關保單,在保險期間,一旦被保險人經醫療機構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含變異型號)的,保險公司需給付2萬元的確診保險金。
同年12月13日,朱陽經北京一家三級醫院確診為新冠肺炎輕型。他回憶,此后,他試圖多方聯系保險公司理賠,卻沒能獲得保險金。2023年,他向北京市通州區法院提起訴訟,提出了要求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等一系列訴求。兩年后,他最終勝訴,并收到了姍姍來遲的保險金。
事實上,自2022年底以來,“新冠保險理賠難”的話題就曾被熱議,一系列“新冠保險”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的合同糾紛也陸續出現。
精算師徐昱琛表示,就國內情況來看,此前部分新冠保險類產品風險較大,在設計時可能“沒有充分考慮到病毒變異和傳染的群體風險”。如嚴格按照保險合同賠付,理賠會有較大壓力,一些公司或會采用各種理由拒賠,降低成本。
“至少打了幾十個電話”
35歲的朱陽供職于北京的一家媒體,此前一直有買保險的習慣,“我覺得保險是一個抗風險工具,人人都應該有,只是不同階段,購買不同險種的優先級不一樣?!痹谒挠∠罄?,2021年,他就買過新冠險,只不過在保險期內沒有感染或被隔離,因而也沒有申請理賠。
2022年,朱陽再次花費69元,通過支付寶為自己購買了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下稱太平財險)的“新冠保險·隔離津貼版”保險產品,保險期為2022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朱陽記得,當時有很多同類型產品,自己看中的,是前述保險的賠付項眾多,其保障內容包括 “新型冠狀病毒身故全殘保障金額10萬元”“新冠集中隔離津貼2800元”等。判決書顯示,根據該保險合同的特別約定,新冠確診保額為2萬元,保險期內,被保險人出現癥狀或體征,經醫療機構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按本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確診保險金。給付后,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該項保險責任終止。
同年12月7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一周內,朱陽出現發燒、全身酸痛、“刀片嗓”等癥狀。他自測抗原,結果是兩道杠,陽了。
他開始嘗試向太平財險理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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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吳依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