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藥物過敏”:皮試、急救與維權
輸注頭孢類藥物前是否需要皮試?意外發生時,黃金5分鐘內的搶救能否及時有效?
《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年度報告(2024年)》顯示,2024年抗感染藥嚴重不良反應/事件報告中,涉及藥品排名前三的是頭孢菌素類、喹諾酮類、青霉素類。
實際糾紛中,醫患雙方的爭議焦點,通常集中在過敏史管理、告知義務、診療程序是否合規以及應急處理情況等。
責任編輯:曹海東
國內藥物不良反應事件的監測與上報系統也在不斷完善與提升覆蓋率,過往一些被忽視的情況,可能會因更多的數據上報而受到關注。視覺中國|圖
一次“頭孢輸液”,竟讓31歲的陳閆成了植物人。
“我丈夫沒有基礎疾病,也沒有過敏史,醫院回復說不知道為何會心臟驟停,現在還在申請醫療鑒定?!睍r隔八個月,陳閆妻子對當時的情景記憶猶新。
2025年5月,湖北19歲女孩小陶因腸胃炎就醫,注射頭孢曲松鈉后死亡的事件,再次撕開了陳閆妻子心上的傷口:“難道這種事情,普通人(遇到)只能無奈接受嗎?”
一滴一滴,藥液順著細細的透明輸液管,緩緩注入患者靜脈——原本“作亂”的疾病應被壓制,但對陳閆這樣的患者來說,卻不幸成了悲劇的序曲。
南方周末記者發現,近期已有兩起疑因注射藥物導致“過敏性休克致死”的報道引發社會關注,涉及頭孢類抗菌藥物、刺五加等中藥注射劑。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搶救及時有效,遭遇藥物過敏性休克的患者有很大概率可以恢復健康。在社交媒體上,亦有諸多患者或醫護人員,分享藥物過敏后“生死”急救的經歷。
輸注頭孢類藥物前是否需要皮試?意外發生時,黃金5分鐘內的搶救能否及時有效?誰又該為那些“本可避免的死亡”負責?針對藥品不良反應損害的救濟制度又該如何完善?
患者的這些疑惑,再次讓醫療機構的診療規范與藥品安全的“老問題”陷入爭議。
頭孢輸液是否需要“皮試”?
在發熱頭痛、咽痛咳嗽2天,口服布洛芬沒有好轉后,陳閆來到江蘇省蘇州市某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
門診病歷顯示,事發當日2024年9月12日15:12,陳閆被診斷為急性扁桃體炎,開了幾盒中成藥,并輸注頭孢唑肟鈉、氫化可的松等藥物。
16:45左右,陳閆輸液中突發不適,意識模糊,面色蒼白,護士立即通知門診醫生,給予胸外按壓、吸氧、腎上腺素0.5mg皮下注射、甲強龍40mg靜脈推注、非那根25mg肌肉注射、氣管插管等急救措施。16:59,第二次除顫后,陳閆恢復了自主呼吸與心跳,被緊急送往上級醫院就診。
輾轉3家醫院,進入ICU并經多次會診與治療后,陳閆仍沒能從昏迷中醒來。他被診斷為嚴重缺氧性腦損害,成了植物人。
陳閆輸注的頭孢,是公眾最熟悉的一類抗生素,無論是肺部感染、泌尿系統感染等都會用到,和臨床常用的青霉素一樣,同屬β-內酰胺類抗生素,毒性低、適應證廣、臨床療效好,但缺點同樣明顯——可能引發過敏反應。
需要指出的是,在注射頭孢前,陳閆沒有做過皮試,患者家屬稱其并無過敏史。此前《大河報》報道的19歲女生小陶輸注頭孢過敏去世事件中,有左氧氟沙星過敏史的女孩也沒有皮試。
皮試的全稱為皮膚敏感試驗,指將少量藥物或過敏原注射/涂抹到皮膚表層,觀察是否出現紅腫、瘙癢等過敏反應,從而判斷人體對特定物質(如藥物、疫苗、毒素等)的過敏風險。
頭孢類藥物注射前是否需要嚴格皮試?南方周末此前報道,頭孢皮試的假陽性率和假陰性率都很高,因此頭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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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吳依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