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5.26-6.2)
這樣的國有資產證券化事實上回避了國有資產原始所有者缺位的問題,國有資產本來歸全民所有,讓國民再購買國有資產股份,會出現重復購買的問題
責任編輯:史哲
評審:魯 寧 青 巖
No.1……
No.2取消國企行政級別 回歸打工仔本位
《南方都市報》,6月2日,社論
(原文摘編)國有企業管理者職業經理人化,是國有企業改革的第一步。否則,國有資產的管理者未必是市場中的優勝者,而必定是“官場”中的優勝者。當然,主掌企業的“官員”也一定在市場中比普通人辦的企業擁有更大話語權,并事實損害市場規則。
而且,亦官亦商、官商不分的特殊身份,使得壟斷行業的國企得以同時充任裁判員與運動員,通過向行政部門輸送利益及向行業上下游設立門檻等方式,令市場規則被破壞,中小企業的生存環境日益惡化??梢?,國有資產去行政化是國有企業市場化改革的基本要求。
第二步,是國有資產證券化。這有利于將國有資產的監管者由原來的國資委,擴大到由證監會、交易所、行業協會、上市保薦機構、會師所、律師以及機構投資者、中小投資者和媒體的輿論監督組成的“多位一體”監管網絡,從而形成對國有企業市場化改革的“倒逼機制”。
但這樣的國有資產證券化事實上回避了國有資產原始所有者缺位的問題,國有資產本來歸全民所有,讓國民再購買國有資產股份,會出現重復購買的問題;更 何況,國民貧富分化懸殊,以目前的財富水平為基礎重新分配國有資產,會導致嚴重的分配不公,而“資產券&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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