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與無限防衛權
一個身處險境的女性面對數名兇神惡煞般撲過來的男人,我們不可能要求她在舉刀自衛的時候居然能做到外科大夫做手術一樣精確防衛,例如不刺動脈、不刺心臟……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朱慧靈
強奸的法律含義是違背成年女性的意志,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未成年的女性,無論是否自愿、強行,只要發生性行為都構成強奸,即奸淫幼女罪)。這一法律含義中“強行”是關鍵性的犯罪行為,在現實生活中,強奸犯罪中的“強行”行為往往不單是“奸入”或“性器官接觸”,這一性動作遠不是關鍵性的內容,它只是區別強奸行為是既遂還是未遂,對于強奸作為一種犯罪行為的構成來講不是決定性的。
陌生于法律精神的人,往往會過于看重強奸的既遂還是未遂,如果是未遂的,那么似乎強奸犯罪就沒有發生,這是對強奸犯罪十分錯誤的認識。
現代法治精神中,自由和平等都是其核心的人道理念,是構成整個法治大廈幾塊最重要的基石之一。
作為犯罪的強奸行為,在犯意上因其違背成年女性的自由意志,這就侵害了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老黃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