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法院該姓啥?——從曹大和案看鐵路法院改革之路

曹大和被捆綁致死案宣判,綁死曹大和的列車長黃建成獲輕判,該案似乎塵埃落定。但由此案引發的對鐵路司法權之合法性的質疑卻反而升溫。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朱慧靈

自今年4月曹大和被捆綁致死案宣判,綁死曹大和的列車長黃建成獲輕判,該案似乎塵埃落定。但由此案引發的對鐵路司法權之合法性的質疑卻反而升溫。

6月2日,16名北京學者、律師、記者聯署將《關于對鐵路系統司法權進行違憲審查的公民建議書》寄送全國人大。

這并非是針對鐵道司法系統的第一次質疑,早在2005年,104名全國人大代表就提出了立法禁止在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設立法院、檢察院的提案。此后,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多次建議廢除或改革鐵路法院,以防止司法權力的部門利益化。

事實上,多份中央文件提出需改革鐵路法院。盡管因為部門利益的博弈,而使這一改革至今未能成功。但數位曾參與改革方案設計的司法界人士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總的趨勢不可阻擋:即把鐵路法院等專門法院從原有的部門、企業中剝離出來,移交給地方,使它們成為和普通縣、區法院一樣的地方法院。

曹大和案迷霧

張凱律師認為,除列車長黃建成外,乘警王壯也參與了非法捆綁,但至今未被追究相關責任。

4月17日,民工曹大和因疑有精神病而被列車長捆綁致死一案,貴陽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貴陽鐵路運輸檢察院關于被告人黃建成緊急避險過當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成立,但對黃建成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曹大和家屬委托的律師張凱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在第一次開庭中,他3次要求法院傳站在門外的重要目擊證人成準強出庭,均被拒絕,直到過了質證階段才被允許出庭。成準強認為,法院采信檢察院公訴稱,黃建成的所有捆綁行為都是“在周圍乘客要求下采取”,與事實不符,他作為乘客之一曾一度提出強烈反對意見,還勸阻黃建成捆綁行為,遭其拒絕。另一女乘客也提出過反對但遭列車長喝斥,周圍大多數乘客處于沉默狀態。

曹的三同伴李永昌、陳洪光、蘭明科認為,警方詢問筆錄中,“我們三個同行人和周圍乘客見列車長經過,便向列車長提出要求,對曹大和進行約束”嚴重篡改了他們的證詞。他們于2009年1月向貴陽鐵路局運輸檢察院控告貴陽鐵路公安處偵查人員涉嫌偽證罪,但至今無回訊。

4月底,曹大和家屬熊堂連決定起訴成都鐵路公安局貴陽公安處行政不作為和濫用職權,要求依法給予曹大和國家賠償60萬。代理律師張凱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

張凱律師認為,除列車長黃建成外,乘警王壯也參與了非法捆綁,但至今未被追究相關責任。乘警不僅未依法救助,甚至證人成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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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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