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張白條人大代表 為何“無逮捕必要”?
按法律規定可以逮捕他,我們不逮捕的理由最關鍵的一條是:他不會逃跑、不會串供、不會危害社會。
梅州市一名人大代表,用300多張白條取走公司3000多萬資金?梅州市檢察院認為該代表涉嫌職務侵占和挪用資金罪,按法律規定可以逮捕他,但考慮到人大代表身份無逮捕必要,由此引發爭議。其后,廣東省檢察院與省公安廳達成一致意見,應該對其刑事拘留,還此時疑犯已經潛逃。
新華網轉載《京華時報》報道, 針對此事,廣東省檢察院昨天下午表示,“一旦公安機關抓獲石育清,檢察機關會馬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報請梅州市人大常委會批準,批捕石育清。”
廣東省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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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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