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改革:讓自由裁量更陽光
一個許霆案,法院第一次審判判處被告人無期徒刑,輿論嘩然:太重了!在被發回重審后,法院以同一個事實改判5年有期徒刑。從無期到5年,這個量刑結果是怎么出來的?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熊凱
■法眼
一個許霆案,法院第一次審判判處被告人無期徒刑,輿論嘩然:太重了!在被發回重審后,法院以同一個事實改判5年有期徒刑。從無期到5年,這個量刑結果是怎么出來的?法庭的審判并沒有給公眾一個交代,控辯雙方只能就定性問題展開辯論,至于具體量刑,那是法官回到辦公室后的工作。
進一步的疑問是:許霆案之后,各地又相繼披露出類似的案例,但那些案件中的當事人沒有像許霆一樣幸運地成為公共事件中的受益者,畢竟,不是每個案件都能成為公共事件的。于是,就出現了“云南許霆”何鵬的不服:“為何偏偏我是無期?”
近年來,中國法院在量刑問題上行使自由裁量權的不規范甚至濫用自由裁量權的問題日益引起社會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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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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