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詐捐?易中天寫博調侃
稱其為“余首騙”,就甚為不妥。真相大白之前,還是“無罪推定”為好。至于“余含淚”或“含淚大師”,我個人認為,這個可以有。
近半個月來,文化名人余秋雨因被指向四川災區虛假捐款而被推上了火山口,網絡輿論幾乎呈一邊倒之勢,有評論認為余乃是文化首騙。14日,易中天在博客中發表博文調侃起了因為“假捐門”而處于輿論風口浪尖的余秋雨。
《華商報》報道,《余秋雨公民的權利與義務》這篇博文是易中天于昨日上午11時上傳的。
在博文中,易中天對余秋雨極盡調侃,以自己被稱為“易超男”為例,從余秋雨的身份說起。“ 但我認為,即便如此,余秋雨先生的公民權利,仍應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護。比方說,稱其為“余首騙”,就甚為不妥。””至 于‘余含淚”或“含淚大師’,我個人認為,這個可以有。正如有人叫我‘易超男’,我就算一百個不愿意,也只能一笑了之。出來混,是要還的,余先生得包涵一 點。閣下總算‘含淚’過,也曾自稱從老師“退居”大師。 ”
“詐捐”事件:《北京文學》雜志編輯蕭夏林,5月25日在其新浪博客上發表名為《假捐款真詐騙——余秋雨的大愛至善》的長篇博文,認為余秋雨在去年汶川震災后表態的20萬捐款是虛假捐款。余秋雨其后發表聲明予以回應,稱20萬元捐款已用于3所學校圖書館,但并沒有舉出實際捐款證據。而有人找到了四川三家官方慈善機構,結果三家機構都聲明沒有余秋雨的捐款記錄
就“假捐門”事件來說,易中天認為,“我以為最靠譜的,還是‘余秋雨公民’”。
在博文中,易中天給“余秋雨公民”提了四條建議。
易中天認為,作為公民,捐款是權 利,不是義務,所以余秋雨就算一文不捐,大家也不能說三道四。但是余秋雨不能詐捐。因為如果揚言捐款多少萬,又分文不見,那就涉嫌“欺詐”,即騙取公眾的 愛戴和同情。
而對于公眾對余秋雨的質疑,易中天則認為在情在理。因為公開捐款不是隱私,發生在公共空間,贏得了公眾的贊美和支持,那就必須在公共空間接受 監督和質疑。對于公眾的質疑,易中天希望余秋雨必須回應,因為“公開捐款”,其中已涉及到公德、公義、公信力以及公眾的回報,余秋雨公民必須面對監督和質 疑,“這是余秋雨的公民義務。”
對于余秋雨拿質疑者的動機和身份說事,易中天“客氣”地表示,此舉是“小沈陽的褲子”——跑偏了!余秋雨應盡快拿出“捐款早已如期到位”的確鑿證據,以息眾怒,以正視聽。
網絡編輯: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