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君王論】立法會“拉布戰”
如果辯論能夠拖延至翌日,政府的“鐵票”便可能流失,為結果平添了變量。于是,民主派便展開所謂“拉布戰術”,慢條斯理、長篇大論發言,一旦拖延到了凌晨。
為拖延時間他由朗讀各州選舉法開始,最后據說連他祖母的餅干收據都提了,終于創下了在議會連續演說24小時18分鐘的紀錄
前一陣子,香港立法會辯論和表決財政預算,結果用去近14小時。會議之所以如此冗長,并不完全因為辯論激烈或是觀點精辟,而是牽涉一場巧妙的政治角力,有民主派政黨希望通過進行所謂的“拉布戰術”來改寫預算案的投票結果。
事情的緣起是,雖然今年的預算案不至于不能在議會獲得足夠票數通過,但為了讓它不致成為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以來獲得贊成票最少的一份預算案(2003年百稅齊加的那份有33票),政府絞盡腦汁,全力攫取議員手上的票,連本來因腰傷要留院醫治的友好議員,也都被請出山,手持拐杖出席投票。但千算萬算,卻算漏了原定辯論和投票的翌日,將有7位親政府議員早上會隨同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去訪問廣州。因此,如果辯論能夠拖延至翌日,政府的“鐵票”便可能流失,為結果平添了變量。于是,民主派便展開所謂“拉布戰術”,慢條斯理、長篇大論發言,一旦拖延到了凌晨,要到第二天才復會繼續,這個策略便會“得逞”了。
但親政府議員哪會如此就范?他們提出即使通宵,也要堅持繼續開會并表決,堅拒留待翌日續會。而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亦作出繼續開會的裁決,令民主派功敗垂成。最后,預算案在凌晨一時獲表決通過,政府成功抓到34張贊成票,讓它不致淪為回歸以來支持票最少的一份預算案。
這一場議會攻防戰,令我想起美國參議員們常用的一套議會攻略——“filibuster”,即以冗長演說拖延時間,阻撓議案表決通過。這種策略通常見諸議會中的少數派,當他們發現手中沒有足夠票數去否決一條他們反對的法案通過時,在孤掌難鳴的情況下,為了力挽狂瀾,其中一種對策,就是長篇大論,喋喋不休,以阻撓表決。這并不完全是消極之舉,除了換取時間與當局再行談判之外,希望引起公眾注意,也是議員這么做的因由。
中文里我們暫時找不到一個與“filibuster”相應的概念或詞匯,亦因此比較難翻譯。“拉布”是香港人的慣用語之一,也是拖延戰術的意思,姑且在這里暫時借來一用。
“Filibuster”原先是荷蘭語,指的是16世紀活躍在加勒比海的英、法海盜,他們劫持船只以獲取贖金。今天變成了政治術語,相信這里是引伸為挾持議會之意。當然如今挾持靠的不是海盜之刀劍槍炮,而是以冗長的演說妨礙議會運作。
美國參議院規定議員發言可以沒有時限 (但眾議院并不容類似情況出現),除非議會中五分之三的票數通過要其“收口”(cloture)。
“Filibuster”的最長紀錄,1957年由南卡羅來納州參議員Strom Thurmond創下,在反對《1957年國民權利法案》(Civil Rights Act 1957)時,創下了連續演說24小時18分鐘的紀錄,打破了一位俄勒岡州參議員Wayne Morse在1953年創下的22小時26分鐘的紀錄——后者當時想阻撓的是一個有關石油的立法。Thurmond這個“長氣袋”果然老當益壯,他到了100歲才卸任,成了美國歷史上做到最老的參議員。
當時,Thurmond有備而戰,不但備好潤喉糖及麥芽奶片作為彈藥,更夸張的是,據美國《新聞周刊》雜志(2003年11月24日那一期)的一篇文章《Filibuster: Not Like It Used To Be》披露,原來他事前的準備功夫還包括特地去一間蒸氣房“脫水”,好讓自己之后飲水亦不用為如廁而煩惱。一名助手亦特別在Thurmond的身旁為他準備了一個桶,以防萬一。(什么用處?心照不宣吧。)雖然Thurmond支持的是種族隔離的做法,但為了拖延時間,他說起來便信口雌黃,由朗讀各州的選舉法開始,再到《獨立宣言》、《美國憲法》、《人權法》,以至華盛頓總統的告別演說等等,天花亂墜,據說甚至連他祖母的餅干收據都提到了。
最后,他的助手因擔心其身體健康狀況而促使他退下火線。
其實Thurmond的做法也算不上獨一無二,為了拖延時間,將《圣經》、《美國憲法》等朗讀出來的議員大有人在。早在1930年代便有一位路易斯安那州參議員Huey Long,他不但朗讀莎士比亞名著,甚至連烹調蝦、蠔、菜汁的食譜,都是其拿手好戲。比起Thurmond,Long要值得同情得多,他要阻撓通過的,大都是對窮苦百姓不利的法案。他在1935年創下了當時的“Filibuster”紀錄——15小時30分鐘。
類似以冗長演說來阻撓議案表決通過的議會行徑,在其他國家也有,雖然不至于像美國這么縱容或至少是管理松散。這種情況在英國叫作“talk out a bill”(直譯為“談論一個法案”),在日本叫作“cow-waddle”(直譯為“蹣跚而行的母牛”),在加拿大更盛行于各級議會當中。
香港并不是美國,議會所承襲的英式議會傳統是不容許議員發言離題的。香港議員是不應有理無理地,拿起一本《通勝》或《西游記》信口雌黃、口沬橫飛,真的“大話西游”一番的。比起前述的Thurmond和Long,民主派議員其實一向都算很守規矩,立法會主席更可“溫馨提示”議員發言重復,或者干脆裁決他們離題中止其發言——無論如何“議”,議員也不可以口無遮攔。
網絡編輯:老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