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自衛防御”為“有效威懾”
責任編輯:鄧科 郭力
在人類歷史上,核武器是第一種被生產卻并非為了使用的武器。今天,核國家不論是研發、生產、部署,或者不失時機地展示國家使用該武器的能力和意志,其目的往往不是要將其投入戰場,而是為了以其干擾對手的意志和判斷,不戰而屈人之兵。
核武器把威懾發揮到了極致,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對于核武器本身,國家普遍采取的是國之重器不輕以示人的態度,但對于國家在何種情況下將會使用以及如何使用核武器,核國家則會制定相對明確的戰略戰術規則,并確保潛在的敵手能有所覺悟、不致誤讀而不可收拾。
國際上依據核國家保有核武器的數量、質量,以及各國運用核武器希望達到的效果,將各國的核戰略大體分成了三類:實行“全面核威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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