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啟動
7月2日,由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銀監會共同制定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正式對外公布。今年4月8日,國務院決定在上海市和廣東省廣州、深圳、珠海、東莞4城市先行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工作,境外地域范圍暫定為港澳地區和東盟國家。
7月2日,由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銀監會共同制定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正式對外公布。今年4月8日,國務院決定在上海市和廣東省廣州、深圳、珠海、東莞4城市先行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工作,境外地域范圍暫定為港澳地區和東盟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