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012年底前實行財政"省管縣"
省與市、縣之間建立財政資金直接往來關系,取消市與縣之間日常的資金往來關系。省級財政直接確定各市、縣的資金留解比例。各市、縣金庫按規定直接向省級金庫報解財政庫款。
“省直管縣”是近年行政體制改革中頗受關注的熱點。財政部近日發文《關于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為此項改革提速。根據要求,“省直管縣”財政改革將于2012年底前在全國除民族自治地區外推行,屆時將改變“省管市、市再管縣”的三層結構,跳過市一級,建立省和縣的直接財政關系。
財政部資料顯示,從1992年起開始試行“省管縣”改革,截止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瓦特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