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集中宣判六起“瘦肉精”案
9日上午,廣州白云區法院、花都區法院、增城法院同時對各自審理的六起“瘦肉精”案件集中宣判,9名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6個月至4年有期徒刑。這9人分別是向養殖戶販賣違禁藥物的飼料供應商、豬販以及養豬戶,罪名是生產或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9日上午,廣州白云區法院、花都區法院、增城法院同時對各自審理的六起“瘦肉精”案件集中宣判,9名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6個月至4年有期徒刑。這9人分別是向養殖戶販賣違禁藥物的飼料供應商、豬販以及養豬戶,罪名是生產或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