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摔傷,誰來負責?
客人在酒店滑倒導致的糾紛日益增多,酒店防滑缺乏統一的行業標準是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相同的案情,法院的判法卻各異。消法到底該如何管“滑倒”,能不能管住“滑倒”?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曾俊
■民生維權
■旅客梁東英隨同旅行社到云南旅游,洗澡在酒店滑倒摔斷手臂。為此,她向旅行社索賠45萬余元。
■客人在酒店滑倒導致的糾紛日益增多,酒店防滑缺乏統一的行業標準是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相同的案情,法院的判法卻各異。消法到底該如何管“滑倒”,能不能管住“滑倒”?
防滑墊引發官司
“啪!”的一聲,在酒店洗浴后的梁東英,腳剛移開防滑墊就重重滑倒。“當時背部著地,倒在地板上失去了知覺。”梁回憶。
廣州市民梁東英2007年3月是隨同“廣之旅”旅行社前往云南大理觀光的。
經大理市第二人民醫院診斷,梁東英被確診為“左肱骨外科頸骨折”,經手術后梁住院近半月,醫療花費逾2萬元。后經過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鑒定,梁東英被評定為“工傷九級傷殘”。
梁東英遂向“廣之旅”索賠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45萬余元。“廣之旅”拒賠,梁東英遂將其告上法庭。
“本是想向酒店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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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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