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長聯席會議:不贊成“流商合法化” 原創 2009-07-29 以增加工商部門的規費收入和國家稅收 綜合 7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發布《個體工商戶條例(征求意見稿)》。其中規定,“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不包括經營場所”。此條文立即引發各界關注。有媒體解讀為“這意味著,多年來存在于大街小巷的流動商販很可能獲得官方認可,得到合法的經營執照”。《新京報》報道,28日,全國城管執法局長聯席會議執行會長兼秘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 網絡編輯:瓦特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