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醉駕”撞上了死刑
成都車主孫偉銘因無證醉駕造成車禍,致四死一傷而被判死刑。孫偉銘是不是一個“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人物?這樣一個死刑判決背后,到底是怎樣的法律邏輯與社情民意?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曾俊
■“危險駕駛”法律爭議專題
■編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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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醉駕案肇事者被判死刑,杭州飆車案肇事者卻判三年。兩案的懸殊判決,引發了公眾廣泛的熱議。
南方周末通過尋訪成都醉駕案的當事人與杭州飆車案的主審法官,試圖還原兩案真實的審判邏輯。并通過介紹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研討會,以最高審判機關的討論解惑公眾爭議。
成都車主孫偉銘因無證醉駕造成車禍,致四死一傷而被判死刑。
孫偉銘是不是一個“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人物?這樣一個死刑判決背后,到底是怎樣的法律邏輯與社情民意?
七個月過去了,52歲的代玉秀仍神志不清。七個月前,她在一場慘烈的車禍遭受重傷并生還。盡管如此,代玉秀的丈夫韓常進仍對肇事者孫偉銘抱有寬恕之心,“相信他是做錯事,但沒有惡意”。
2009年7月23日,孫偉銘被成都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死刑,這樣的結果讓代的家人感到“很意外,心情很復雜”。
另兩位車禍中父母雙亡的孤兒,則在宣判前向法庭寫了要求嚴懲兇手的請求書,并在宣判后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死刑也許是對父母最好的告慰與交代。”但孫偉銘當庭表示要上訴,認為量刑過重。
這一判決也引發了贊成派與反對派的激烈爭論。交通肇事案的定罪量刑問題,繼杭州飆車案后再次成為輿論焦點。
慘烈車禍
這是一起4人死亡1人重傷的慘烈車禍。2008年12月14日中午,兩場八十壽宴在成都兩地舉行。下午5點左右,參加完壽宴的張景全夫婦開著一輛“長安奔奔”車載著金亞民夫婦以及朋友代玉秀一起回家。而此前,同樣在參加完一位長輩的壽宴后,喝了酒的孫偉銘堅持駕車送父母去火車北站返渝。事發后,父親孫林告訴交警,自己曾詢問兒子能否開車,孫偉銘表示,沒事,喝得不多。
孫偉銘開的是他當年5月購置不久的一輛黑色別克轎車,平常由駕駛員替他開車。29歲的孫偉銘出身貧寒,父親孫林是重慶鐵路局的一名路基工。孫偉銘在大學畢業后成為了一家IT公司的營銷高管。
事發后,曾為孫偉銘開車的司機向法庭證實,他在2008年7月離職時,孫偉銘已學會了駕車,并“自認為很有天賦”,但孫一直沒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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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