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性事件,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
真正要預防暴力群體性事件的反復重演,還需“授之以漁”,這里的“漁”是什么呢?就是允許民眾通過自己的組織和政府建立制度性對話。
責任編輯:蔡軍劍
應允許民眾通過自己的組織和政府建立制度性對話
“群體性事件”已成為一個越來越熱門的話題。今年以來,我們就目睹了江蘇宿遷拆遷事件、湖北石首事件、吉林通鋼事件……可以說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群體性事件”未必就是壞事。公眾有訴求,訴求要表達,這在現代社會再正常不過,甚至可以說它是民眾權利意識覺醒的一個標志。舉目四望,但凡相對開放的社會,群體性事件就不可避免。比如今年4月倫敦的20國峰會,就引發了一場大規模示威活動,也就是一場有數萬人參與的群體性事件。法國人更是“群體性事件”的忠實愛好者,動輒罷工游行,已經成為其民族文化的一個特色。我今年3月去法國旅行,就趕上了一場群體性事件:凡爾賽宮的工作人員罷工,害得我大老遠趕去,門都進不去。
正因如此,沒必要談群體性事件色變。很多群體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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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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