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7.28-8.4)
即便免責協議確實承諾豁免死者家屬任何刑事責任,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顯然沒有。那要怎樣善后?是讓沒法律效力的協議由此有了法律效力呢,還是讓簽訂協議的相關官員接受問責而協議終歸不能成為刑事犯罪的護身符?
責任編輯:史哲
評審:曹林 馬少華
No.1 意見領袖們石首事件中的公正迷思
《東方早報》,7月31日,作者:韓福東
(原文摘編)石首事件,各路意見領袖現在把焦點指向了政府拘捕死者家屬的“背信棄義”上,原因是說,家屬當初為配合事態平息和政府簽了“免責協議”。但只要看一下“免責協議”就知道,得到豁免的是“非組織、參與打砸燒的其他行為(拉橫幅等)”,顯然打砸燒并不豁免。但為什么警方抓捕涉嫌打砸燒的家屬時,媒體卻咸云政府背信,這很難讓人理解。
退一步講,即便免責協議確實承諾豁免死者家屬任何刑事責任,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顯然沒有。那要怎樣善后?是讓沒法律效力的協議由此有了法律效力呢,還是讓簽訂協議的相關官員接受問責而協議終歸不能成為刑事犯罪的護身符?在我看來,毫無疑問是后者。
再退一步,即便石首相關官員在事件中確有違法行為,這也不能構成對涉嫌“打砸燒”行為的豁免。從現在公布的信息看,證據指向死者的遺書是本人所寫,他也確乎是從高空墜落。僅僅是憑借一些傳言和想象中的毀尸滅跡,家屬拒絕公安機構尸檢的要求,在后來事情基本明朗的情況下,仍然試圖索取22萬元的高額賠償。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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