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司法獲取民心的新動作
每個人的認識能力基本上是一樣的,因此普通人也能斷案——雖然不一定斷案如神,但是只要精神正常,基本上不會出太大的差錯。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楊朝霞
■彼岸觀法
民主的因素雖然是日本陪審團制度引入和恢復的直接考慮,但加強裁判中認定事實的正當性和可接受性,重樹司法在民眾心目中的形象,才是日本陪審團審判制度更值得重視的因素。
8月3日,在日本東京地方法院,6名陪審員參與開庭審理了一起案子。這是66年后日本恢復陪審團開審的第一案,是日本司法劃時代的大事。央視、新華社等媒體對此亦作了報道。
日本在1923年引進了陪審團審判制度,1943年被正式廢除。但在上個世紀末,日本朝野上下又呼吁重建陪審團審判制度,在2004年再次通過了實行陪審團審判制度的《陪審團法》,并在今年正式實施。
從歷史來看,陪審團的引進應當是民主風氣造成的結果。1923年全國范圍內的民主運動,促使當時的首相下決心通過《陪審團法》,來保障普通公民實現參與司法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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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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