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計劃3年內開征物業稅
深圳大學金融研究所所長國世平預計起征點在1%左右,不會太高。
物業稅終于準備開征了。
5日,備受各方關注的物業稅開征被寫進《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實施方案工作安排表》(下稱《安排表》)。
至此,深圳成為首個把開征物業稅提上官方日程的城市。
作為深圳市第四輪財政體制改革內容之一,深圳市將“合并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制定物業稅稅基評估技術標準,建立物業稅稅基評估系統,積極推進深圳開征物業稅試點工作。”
《安排表》對深圳財稅體制改革也定了時間表——2009年將開展準備工作,適時探索開征物業稅,合并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2010年上半年將實施調 整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計稅依據,由以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改為按照銷售(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計征,成為獨立征收的稅(費), 并于下半年試運行。
“空轉”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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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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