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胸驗肺”醫院該不該挨批評?
對鄭大一附院,河南省衛生廳維護了程序的正義。而鄭大一附院的診斷,維護了塵肺病必須得到合乎醫學標準的治療的實質正義。
8月12日,在河南省衛生廳召開的“全省職業病防治工作”會議上,河南省衛生廳以文件的形式對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查處情況進行了通報。
除了對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新密市衛生防疫站等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決定之外,還對為張海超“開胸驗肺”的鄭大一附院進行了通報批評。理由是:鄭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情況下,進行職業病診斷,違反了《職業病防治法》。不具備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單位,在接診疑似職業病患者時,應及時轉送具有相關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
據金羊網報道,河南省衛生廳此舉引起了網友的強烈不滿。許多網友“涌”入河南省衛生廳官網的“廳長回復”下,抗議對醫院的調查。一些網友留下了如“廳長!我有病麻煩你給指定個醫院看。”“請立即糾正你們的錯誤處罰決定!”等留言。河南省衛生廳官網的投訴舉報欄,目前無法打開。
而通報出來之后,各方也都有不同說法——
2002年開始施行的《職業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條規定:
未取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認證擅自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或者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批準擅自從事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
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河南省衛生廳有關人士:人情不能代替法律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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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