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司法改革:民眾參審的得失
今年5月日本官方和民間的幾個機構實施的輿論調查表明,大約半數以上的公民有盡量回避擔任裁判員的義務的傾向,大約26%的公民明確表示寧可受制裁也不打算參與司法活動。
責任編輯:戴志勇
在暗箱操作嚴重的地方,司法參與的最大優勢在于使審判過程透明化,大幅加強法庭辯論的權重,但日本民眾參與熱情并不高。日本司法改革的成功與困難,中國都需要關注和研究,以為借鑒
日本的裁判員法在2004年通過,經過五年準備,終于實施。8月3日,首例裁判員參加的殺人案審理在東京地方法院開庭,三位職業法官和六位裁判員端坐法壇,另三位候補裁判員旁側待命。這起市民參與司法第一案連續公開審理三天,在6日下午作出了判處15年有期徒刑的判決。隨后還有十八起裁判員參與處理的訴訟將在九、十月間陸續在各地法院開庭。不言而喻,日本司法制度從此掀開了嶄新的一頁。
1928年日本首次引進陪審制,也是在東京地方法院 資料圖片
職業法官審判,破裂的共識
迄今為止,日本以“精密司法”標榜,審判業務完全委諸職業法官。雖早在1928年引進陪審制,讓沒有受過法律訓練的十二位普通人來進行有罪與無罪的判斷,但因陪審員評議不能制約法官判斷的獨特制度設計、奉行“沉默為金”教條的國民性以及戰時體制等要素的影響,十五年間陪審刑事案件數只有484起,不得不在1943年廢止之。所以,在戰后民主化改革中,司法參與并沒提上議事日程,六十六年來,審判人員的專業化、精英化成了社會的基本共識。
然而這個基本共識從1980年代中期起開始破裂。直接的契機是再審程序導致不少死刑案件平反,律師們質疑法官是否過于輕信檢察官之類的批評逐漸響亮。公眾傳媒還主張,即使在一般民刑案件中,深居簡出的法官的正義感和判斷也越來越與老百姓的要求脫節,需要通過門戶開放的方式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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