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六十周年系列專題之三·資本復興】中國財富:它的聚集與散漏
換言之,中國人每創造3塊錢的財富,老百姓大約只花1塊錢,政府花去0.5元,剩余下的1.5元全部作為財富積累了下來。
責任編輯:曹筠武 郭力 實習生 朱慧靈 何旭
【新中國六十周年系列專題之三·資本復興】
最能累積財富的國度
在積累財富方面,在我們這個星球上,可能很少有人能超過中國人。
2008年,中國人創造了大約30萬億的財富(GDP),而居民消費僅為10.85萬億,占比僅三分之一稍強,而美國的這個數據大約為71%;即使加上政府消費(政府向公眾征稅,并消費這些稅收以提供公共服務),中國的最終消費大約也只有50%左右。
換言之,中國人每創造3塊錢的財富,老百姓大約只花1塊錢,政府花去0.5元,剩余下的1.5元全部作為財富積累了下來。
這些積累下來的財富主要表現為四大塊:存貨(即沒有消費掉的那部分財富)、居民銀行存款(老百姓只是拿其收入中的一部分去消費,剩余的變成居民存款)、外匯儲備(即外國人替中國人消費掉的那部分財富)、企業利潤。除了存貨之外,其他三部分將進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它們最后又會通過貸款變成投資,或者說資本。
銀行有辦法把很少的存款變成很大的投資:設存款保證金率為10%(所謂“存款保證金”是指商業銀行要從存款中拿出一定的比例,存入中央銀行),老百姓每存進銀行100元,理論上講,銀行就可以貸出去90元;貸款人拿到這90元,不可能全部提完,總會有相當一部分會存放在銀行賬上——就算它花出去了,也只是跑到了其他個人或企業的賬上,而這些拿到錢的個人或企業還是會把錢存進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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