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委宣傳部回應外界疑問

“如果媒體來曝光,就把他們的照相機、攝像機砸了再說!”郴宣聯【2004】1號文提出“四個不準”:在未經市紀委或市委宣傳部的批準下,各單位一律不準接待市外媒體記者;不得通報重大案件、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不得對外提供新聞線索;不得隨意召開新聞發布會。
事易時移,郴辦字【2007】1號文設“輿論監督獎”支持媒體開展工作,“歡迎常來郴州?!?/blockquote>

  過去攔、堵、塞的做法,變為主動說、權威說、及時說、準確說;從拒絕媒體、指責媒體到支持輿論監督、善待記者
 
  
 
  
  ■編者按:在整個2006年,由于腐敗案頻發,“郴州新聞”一度成為全國焦點。在幾年前,個別領導人曾視媒體為敵人,如今,這些領導因腐敗落馬?,F在,郴州“一反常態”,出臺善待媒體文件,甚至設立“輿論監督獎”,新任領導人“以開放開明的態度對待媒體”,無疑,值得肯定
  
  1月11日,中共郴州市委辦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以郴辦字【2007】1號文轉發了一份“特殊”的文件,中共郴州市委宣傳部的《關于進一步支持新聞媒體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次日,新華社以《郴州設“輿論監督獎”支持媒體開展工作》為題,進行了報道,引起輿論熱評。
  當地紀委系統一位人士說,一方面,這是郴州痛定思痛的結果;另一方面,此前還少有一級政府把輿論監督提高到如此地位。
  
  一次前所未有的示好
  文件出臺8天后,一個名為“郴州市賀新春媒體記者座談會”的聚會在郴州國際大酒店舉辦,參加座談會的包括中央新聞單位駐湖南的記者、湖南省級媒體記者26人。
  郴州市委書記、人大主任、市長、政協主席、市委秘書長、宣傳部部長、市委巡視員、各市縣宣傳部長等悉數到場,顯示出這個座談會的不同尋常。
  這場座談會由上任不滿4個月的市委宣傳部部長李薦國主持,市長戴道晉介紹情況,市委書記葛洪元作會議總結,隨后就是午餐。
  好客的主人為為期一天的“座談會”安排了豐富的內容,在午餐之后,記者們又被邀請到郴州國際大酒店四樓,舉行了聯誼會。
  給記者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這天的午餐,席設4桌,菜肴平常,但陪記者們就餐的郴州市4套班子領導態度非常熱情,部分記者稱,“前所未有”。
  一位參加了座談會的記者回憶說,中午吃飯的時候,郴州市委書記、人大主任、市長、政協主席、宣傳部部長等官員一個個給記者們敬酒。
  上任不久的宣傳部長李薦國給這位記者敬酒的時候,態度和藹可親:“小伙子,早就聽說你的名字了。歡迎常來郴州?!?BR>  
  半年前
  這位年輕記者曾發表過多篇關于郴州的“負面報道”。而半年前,李薦國的前任宣傳部長樊甲生的態度與現在迥然不同。
  2004年3月8日,“李樹彪住房公積金案”被媒體曝光,郴州市紀委、市委宣傳部共同下發《關于接受新聞采訪、提供新聞線索及新聞發布的有關規定》。
  當時的郴州市紀委書記是曾錦春,市委宣傳部長是樊甲生,如今都因腐敗問題落馬,他們共同簽署的編號為“郴宣聯【2004】1號”文件中提出“四個不準”:
  在未經市紀委或市委宣傳部的批準下,各單位一律不準接待市外媒體記者;不得通報重大案件、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不得對外提供新聞線索;不得隨意召開新聞發布會。
  樊甲生對輿論監督的敵對心理直接來自其上司,原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
  李大倫在任時就對媒體曝光當地丑聞極厭煩。
  2006年10月10日的新華社《望東方周刊》報道說:“2004年李樹彪案發后,李大倫公開在一次黨政聯席會上說,‘如果媒體來曝光,就把他們的照相機、攝像機砸了再說!’”
  此后的事實顯示,樊甲生主導的“四不準”并沒有真正起到阻止媒體對李樹彪案以及其后眾多郴州負面新聞的報道。
  李樹彪案逐漸引發政壇連鎖反應,副市長雷淵利、市委書記李大倫先后落馬,直接起草“郴宣聯【2004】1號”文的市委宣傳部長樊甲生、市紀委書記曾錦春也緊隨李大倫之后落馬。
  在這一漫長反腐過程中,查處的每一步進展、郴州官場的民間每一絲動態,都很快在媒體報道中體現。
  
  “監督”并非無懈可擊
  事實上,據知情人士稱媒體關于郴州的“負面報道”并非無懈可擊。
  2004年2月13日,省城長沙幾家報紙同時在頭版刊登“道歉聲明”,內容大致是,“本報關于李樹彪的報道因沒有事實依據,導致報道嚴重失實,其他媒體不得轉載,并向讀者致歉?!?BR>  有媒體報道稱,這是郴州當時的領導人施加了影響。而據權威人士透露,媒體“打錯了板子”。
  該人士披露,這幾家媒體在檢察機關尚未查清全部案情的情況下進行報道,當時尚有大筆涉案資金未能查清和追回,有關方面認為,極可能打草驚蛇。
  而另一家省外媒體對郴州李大倫、曾錦春案的報道也被認為有主觀臆測色彩。
  這家媒體稱李大倫和曾錦春各有分工,前者壟斷了郴州的房地產和建筑業,后者則壟斷了郴州的煤礦開采,而事實是,二人并無這種分工,在房地產和煤礦開采中都有插手。
  除了對個別報道不滿外,當時的郴州領導人對個別記者也心存芥蒂。
  原湖南某報記者李根,數年間先后發表了《湖南郴州發生惡性事件地產商5枚手雷拋向村民》、《制臘肉煉豬油宜章“無害化處理場”大發死豬財》、《副市長批示上級處罰置若罔聞宜章濫伐百畝林》、《宜章一村民向媒體報料遭拘留另兩人避往廣東》等稿件,這些報道集中指向郴州某縣,令該縣有關負責人十分惱火。
  李根說,這位負責人曾經數度在電話中埋怨李根“老是搞我們”,甚至斥之為“畜生”。
  
  腐敗者下臺與媒體監督
  作為郴州市委書記,在李樹彪、雷淵利相繼案發前后,李大倫面臨的來自媒體的壓力是空前的。
  嘉禾高考舞弊、桂陽縣桂路公司收費站案、竹園賓館淫窩案、珠泉商貿城拆遷事件等等,還有被頻繁曝光、難以計數的礦難事故,件件令李大倫如坐針氈。
  資料顯示,李、雷二人的落馬,媒體的窮追猛打,以及湖南反腐力度的加大,令李大倫終于未能挺過2006年。
  而曾錦春的落馬與此前包括李大倫在內的腐敗案并無關聯。消息靈通人士稱,此前,擔任了11年紀委書記的曾錦春反偵查經驗十分豐富,順利通過有關調查。而之后,有跡象表明,推動曾錦春倒臺的因素之一正是新聞媒體。
  在這一過程中,李根和宜章縣漿水鄉農民黃元勛及其背后的媒體發揮了作用。嚴格說,李根和黃元勛都沒有記者身份。
  黃元勛曾多次向媒體舉報非法煤礦。李根原是湖南某報試用記者,不是正式記者,沒有記者證,他的采訪因此屢屢受阻。
  2005年11月中旬,李根接到黃元勛報料,宜章縣麻田鎮騎田林場里的100多家非法煤礦仍“頂風開采”。更為惡劣的是,這些非法小煤窯的老板們得知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將于11月11日率督察組到宜章縣督查的消息后,竟然調來挖土機,將進入騎田林場的2條公路全部挖斷,以達到躲避督查的目的。
  11月20日上午,經報社領導批準,李根到宜章進行了采訪,而李根的報道由于種種原因沒有發出。
  李根一怒將稿件轉投北京的《法制早報》,2005年12月5日,《法制早報》刊登了《湖南宜章“黑礦主”挖斷公路逃避國家安檢》一文。
  李根、黃元勛與郴州有關部門之間的惡性互動由此開始后來李根被迫離職。李根通常的做法是將線索提供給感興趣的媒體,然后協助對方采訪,有時候他也自己撰稿,也往往有媒體愿意發表,這些中央、省外媒體報道的影響力遠遠超過郴州當時領導的估計。
  
  微妙的變化
  在郴州反腐風暴后,李根和郴州市委新領導之間的關系悄然變化。
  2006年11月1日,新任市委宣傳部長李薦國上任不到2個月,自稱“此前,我從不與郴州官方聯系”的李根以“衡陽老鄉”的名義,主動給李薦國寫了一封信。
  他坦率地告訴李薦國,“省外媒體來郴州采訪一般會與我取得聯系,讓我為他們尋找當事人?!?BR>  在這封信中,李根主動向李薦國提供了一條“輿論監督線索”:1998年10月30日,臨武縣某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死2傷,但是,時隔八年,由于礦主事發逃跑,股東們紛紛躲開,至今還有4具死難者尸體仍然封埋在井下,死難傷殘家屬未獲分文補償,責任人安然無事、逍遙法外而無人問津。
  李根在信中寫道:“一個地方出現某種問題應該正確面對,妥善解決,不要等媒體來關注了再進行‘撲救’。我今天以衡陽老鄉的名義給您寫這封信,是希望在您擔任郴州市委宣傳部部長后,能夠重塑郴州形象……老百姓的實際問題未得到解決,他們不會沉默,他們到上級有關門上訪,到新聞單位報料,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因此,我今天給您寫這封信,是希望您能夠把這一情況轉給有關部門,讓主管部門派人查實以上案件、安頓好當事人的情緒,并妥善協調處理?!?BR>  4天后,李根說,他收到了郴州市委宣傳部辦公室寫來的回信。
  信中稱,李薦國對李根的信十分重視,他一方面安排辦公室給李根發郵件致謝,另一方面則作出批示,責成臨武縣委、縣政府妥善處理。
  回信中,市委宣傳部不僅表示“歡迎常來郴州指導”,而且把李薦國的手機號碼留給了李根,讓他以后有事情直接“與薦國部長聯系”。
  
  極具象征意義的“輿論監督獎”
  李根與郴州市委宣傳部之間開始出現的良性互動,與2個月后出臺的《意見》、舉行的座談會傳遞著同樣的信號:郴州正在努力改善和各媒體的關系。
  對于1月20日這天的座談會,與會的記者對此評價較為積極。郴州市長戴道晉在會上說,郴州的發展需要媒體支持與監督,“關心關注總是情,我們將以此為動力,穩步前行;表揚批評都是愛,我們將聞過則喜,有過則改;意見建議是良言,我們將認真汲取,研究采納?!?BR>  一些中央級媒體主動表示今后應該多關注郴州發展,而沒有人在會上提起“輿論監督獎”。
  倒是郴州市委書記葛洪元發言時,自己提起了“輿論監督獎”。他說,郴州出臺的這個文件,不管外界如何爭議,但郴州確實是想以開放開明的態度對待媒體,更重要的是致力于使郴州的公職人員自覺接受輿論監督成為一種常態。
  一位參加了座談會的記者說,從葛洪元的話來看,郴州方面更多地是將文件的出臺視作一個信號和風向,用這份1號文件扭轉郴州各級政府組織和公職人員對待新聞媒體輿論監督的態度。
  或許正因為此,郴州方面更愿低調;郴州市委宣傳部外宣科科長陳維在給本報記者的短信中說:“說實話,《意見》的關鍵是落實。我們不想停留在對有關細節的爭論和澄清上,這點,負責任的媒體自有公斷?!?BR>  一位出身紀委系統的人士說,評價郴州“輿論監督獎”關鍵要看他們如何落實,但必須肯定的是,《意見》是有進步意義,甚至是有標志意義的,一方面,這是郴州痛定思痛的結果;另一方面,此前還少有一級政府把輿論監督提高到如此地位。
  
  

  他們在任時討厭“輿論監督”,其領導的部門曾聯合發文抵制媒體。后來,都因腐敗而落馬。左為原郴州市委宣傳部長樊甲生,右為郴州原市紀委書記曾錦春。CFP/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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