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花園盜版案一審宣判:罰款并追究刑責
孫顯忠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100萬元;番茄花園網站負責人洪磊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100萬元;被告單位——成都共軟被判處罰金877萬余元,并罰沒違法所得292萬余元。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8月20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番茄花園侵犯著作權案作出一審判決,對被告單位和洪磊等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罰款并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起打擊軟件盜版刑事案例
商業軟件聯盟認為,這是我國第一起打擊大規模網絡軟件盜版行為的成功刑事案例。
根據判決,經營番茄花園網站的被告單位成都共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共軟)以及4名相關被告人孫顯忠、洪磊、張天平、梁焯勇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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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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