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30%被挪用于建房買車的支農資金仍未歸還
審計署對河南等10個省、區、市2006-2007年財政支農資金審計調查發現,有關部門和單位違規使用支農資金26.93億元,其中5837.4萬元用于建房買車。
8月23日,審計署發布2009年第11號審計結果,公告顯示,河南等10個省、區、市財政支農資金審計調查發現違規問題整改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但截至今年5月底,仍有約15%的違規資金未整改,30%被挪用于建房買車的違規資金未歸還。
2008年,審計署對河南、甘肅、山西、黑龍江、江蘇、湖南、福建、陜西、內蒙古和重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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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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