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源,利益如何共享
國家是抽象概念,實際行使自然資源所有權的是各級政府,重要和大宗的自然資源都由中央政府控制,授權央企壟斷油氣資源開采并占有大部分經濟收益,地方政府和資源所在地居民難以或只能分享較少的收益。
責任編輯:戴志勇
資源國家所有并不意味著僅僅是中央所有,在分配自然資源使用權過程中,更應該考慮當地居民的各種利益,應賦予當地政府更多的本地區自然資源利用權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約占全國天然氣資源總量19%的四川近來又發生“氣荒”,目前全省工業用天然氣缺口在20億方左右,預計今年省內工業和民用天然氣的缺口量將激增至50億方左右。
我曾到四川的普光氣田調研,該氣田是迄今為止我國規模最大、豐度最高的特大型氣田,到2008年探明儲量達到近6000億立方米。然而,按照“川氣東送”安排,由中石油開發的普光氣田每年120億立方米凈化氣產能中,只有20億方供應四川,其余全部向東外輸。
西部地區是我國自然資源的主要蘊藏地、開發地和輸出地,東部發達地區是西部資源的使用地。在資源轉移過程中,如何讓資源地與使用地共同享受資源開發效益,需要詳細方案。
跨越八百公里,三峽電力成為一次能源匱乏、寸土寸金的華東地區的雪中之碳,為東部發達地區經濟增長提供了強勁的動力,點亮了浦東美麗的夜景。 南方周末資料圖
央企壟斷致資源利益分配不均
我國法律規定:自然資源屬國家所有。國家是抽象概念,實際行使自然資源所有權的是各級政府,重要和大宗的自然資源都由中央政府控制,授權央企壟斷油氣資源開采并占有大部分經濟收益,地方政府和資源所在地居民難以或只能分享較少的收益。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
1.央企從中央直接免費獲得自然資源的使用權。中石油、中石化在西部的大宗油氣田都是無償擁有,地方政府只對部分小型資源有所有權出讓權,從而造成其在資源權利金上的收入流失。
2.我國企業所得稅為共享稅,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的分享比例是6∶4。按照中央政府的特殊規定,中石油、中石化在西部的不具法人資格的分支營業機構,其40%的企業所得稅不繳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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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